7.1.2 样本医院的不适宜入院率和不适宜住院日比例较高

7.1.2 样本医院的不适宜入院率和不适宜住院日比例较高

对806份出院病案,即806个入院及其8396个住院日评价后显示,本研究样本医院的心脏科不适宜入院率为35.0%,不适宜住院日比例为20.9%;骨科则分别为38.7%和33.1%。从国外的情况来看,本研究的结果较文献研究中入选文献的平均不适宜入院水平高出19.5%,平均不适宜住院日水平则高出29.6%(骨科)。分科室的情况来看,心脏科的不适宜入院率高于意大利对某综合医院的评价中心脏科的结果(14.8%),但低于其不适宜住院日水平(48.3%)[66],也低于西班牙对某医院心脏科进行评价的结果(27.0%)[65]。骨科的不适宜入院率高于意大利某研究的结果(14.6%),高于其骨科不适宜住院日的评价结果(36.6%)[51],也高于某西班牙研究对多个科室评价中骨科的评价结果[76]。与国内相关研究的结果进行比较,本书的研究结果高于国内相关研究平均25.2%的不适宜入院率以及13.9%的平均不适宜住院日的比例。本书认为,样本科室的不适宜入院和住院日比例较其他研究高的原因可能主要有5点:①我国住院日较其他国家更长,运用类似评价工具所得到的结果一般而言也会高于其他国家;②本书使用的C-AEP评价是在原AEP的基础上经过删减和修改得到的,故入院和住院日可满足的适宜性条目也更少;③本研究中样本患者出院病案的社会人口特征和诊疗特征与其他研究有显著差异,即本研究中的患者可能病情较为缓和,疾病构成更为复杂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差异的产生;④各国各地区的医疗技术水平、卫生系统制度安排不同,导致入院和住院日的适宜性水平也不同。如在某医疗技术水平较高的医院,患者可进行某项微创手术,术后留观时间短;又如某国家或地区规定患者在达到某治疗阶段时,需转入相关康复或疗养机构,那么其不适宜住院日水平也会较低;⑤除了文献中所研究的相关因素外,还有其他因素对本研究中入院和住院日的适宜性产生了影响。如在文献回顾的过程中,研究者发现住院费用的支付方式与住院天数相关性较强,然而在入院和住院日适宜性的相关因素研究中,却极少将住院费用的支付因素或经济因素包括在内,因此,本书进一步对住院费用的支付方式对入院和住院日适宜性的影响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