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结果
(1)对假设1的验证。
由于户籍所在地在两科室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结果中均未达到p<0.050的显著性标准,为验证本研究的假设1,采用强制进入方法,对原模型进行调整。心脏科和骨科的结果分别如表4-9和表4-10所示。其中心脏科户籍所在地的系数为0.052,犗R值为1.053(p=0.090),骨科户籍所在地的系数为0.196,犗R值为1.217(p=0.095)。
表4-9 心脏科不同户籍所在地患者的入院适宜性回归结果
*Beta,回归系数;**SE,标准误差;***犗R,比值比;****CI,置信区间。
表4-10 骨科不同户籍所在地患者的入院适宜性回归结果
*Beta,回归系数;**SE,标准误差;***犗R,比值比;****CI,置信区间。
虽然户籍所在地情况在两个Logistic回归模型中的结果均未达到统计学显著水平,但其系数均为正且犗R值均大于1,可以认为在控制了危险因素后,外地户籍所在地患者的入院更有可能是不适宜入院。而之所以户籍所在地情况对入院适宜性影响不显著,可能有三个原因。一是户籍所在地情况可能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居住地情况,即使是外地户籍的患者,也有可能在本市居住,因此其就诊成本应等同于本地户籍的患者;二是样本医院所在城市是一个流动人口较多、人口构成较为复杂的大型城市,即使是本地居民就诊可能仍需跨多区就诊,因此其就诊成本应等同于外地患者;三是住院治疗本身费用很高,如本研究中,两科室的平均住院费用均在3万以上,因此其相对于门诊费用,即使是对居住在外地的患者来看,门诊成本仍远远低于其住院治疗的成本。由于数据可得性和保密性问题,本研究无法获得相关患者居住地址的数据,但从户籍所在地情况来看,可基本认为本研究的假设1成立。
(2)对假设2的验证
从本章不适宜入院的危险因素分析结果对假设2进行验证,自付比例越高的患者,不适宜入院的概率越高(见表4-7和表4-8)。在危险因素分析中的Logistic回归模型中,所使用的是患者和医生事先认为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来进行分组的,这是由于在入院前患者和医生都只能对可能的自付情况进行估计,而实际发生的自费项目要随着诊疗的开展才能实际确定。从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和入院适宜性的情况来看,心脏科适宜入院患者的平均自付比例为61.4%,不适宜入院患者的平均自付比例为80.4%;骨科适宜入院患者的平均自付比例为57.5%,而不适宜入院患者的平均自付比例为87.0%。可见,自付比例高的患者不适宜入院率也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