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 住院日适宜性与入院适宜性

5.2.5 住院日适宜性与入院适宜性

多数研究认为,入院适宜性和住院日适宜性是高度正相关的,不适宜入院患者的不适宜住院日也更长[49,57,79,81]。但实际上,从评价指标上来看,入院适宜性和住院日适宜性的相关性可能更为复杂,这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对于可在较低级别医疗机构/门诊完成诊疗的不适宜入院,此类入院的患者本身病情较轻、需要的服务强度和密度都较小,其不适宜住院日可能较长;其次,对于在相关诊疗展开前入院的患者,其不适宜住院日和入院的适宜性相关性可能较小,这是因为医方在收治患者后,仍需对其进行相应的医疗和护理/生命支持服务,患者状况也较第一种情况更为复杂。如患者由于盆骨骨折无法自主行动入院,属于适宜入院的情况,符合的C-AEP入院条目为A5(见表3-5),但实际上患者入院后医方却没有能够及时开展手术相关诊疗,那么就产生了不适宜住院日;又如某患者入院时被评价为不适宜入院,其症状和服务内容均可在门诊完成,但在患者收治入院后,医方对其及时进行了治疗,那么就并未产生不适宜住院日。可见,在我国自由就医的情况下,由于不适宜入院的原因不同,入院和住院日的适宜性要较国外的研究结果更为复杂。

对本研究样本病案的入院适宜性评价与不适宜住院天数进行曼-惠特尼U检验,心脏科p=0.896>0.050,骨科p=0.491>0.050。可见在本研究的样本中,2个科室适宜和不适宜入院患者的不适宜住院日的分布没有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