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C-AEP适用于我国三级甲等医院相关科室的适宜性评价

7.1.1 C-AEP适用于我国三级甲等医院相关科室的适宜性评价

本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的文献回顾以及专家意见,选用了AEP作为适宜性评价工具蓝本,并通过跨文化双向翻译、专家咨询、对评价人员的集中培训、预调研以及一致性评价等方法,考察并肯定了C-AEP在样本医院评价入院和住院日适宜性的可靠性。由于卫生系统、临床实践以及对适宜性界定的不同,在两轮专家咨询后,C-AEP在原AEP的基础上共删减了5个条目,其中2条为入院评价指标,3条属于住院日评价指标(见表3-3)。C-AEP在保留了凌驾选项的同时,共有14个入院评价指标以及26个住院日评价指标(见表3-5)。由于缺乏使用上的便利性,本书通过再次咨询专家,对6个条目在试评价阶段后进行了修改(见表3-4)。根据样本医院2个科室2名总住院医师的推荐,本书抽取了243份(1973个住院日)急性心肌梗死和107份(1253个住院日)全髋关节置换患者的出院病案作为心脏科和骨科出院患者的代表病种和手术样本对C-AEP的信度和效度进行了考察。通过比较2名C-AEP评价者间评价结果的一致性,考察了C-AEP的评分者间信度;通过比较同一名评价者在4个月后在同一地点对样本病案进行评价的结果的一致性,考察了其重测信度;通过对2名专业人员的访谈,考察了其表面效度;通过对凌驾选项使用情况的统计以及专家小组意见,考察了其内容效度;通过比较C-AEP评价结果和专家评价结果的一致性,考察了其聚合效度。结果均表明,C-AEP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可用于样本医院的入院和住院日适宜性评价。此外,C-AEP还具有很高的灵敏度、较好的特异性和预测能力。因此,可认为C-AEP在评价样本医院的入院和住院日适宜性方面,是一个可靠、准确的工具。

本研究的信效度调研在上海市两家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可以认为,对于同级别和类似规模的医疗机构,C-AEP理论上都应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研究所开发的入院和住院日适宜性评价工具仅适用于我国相似规模的三级甲等医院,三级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中坚力量,承担着向多个地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以及进行医疗科教研活动的重要职责[7]。对于其他医疗机构,如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则需要在相关适宜性评价指标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且C-AEP也只能评价已经发生的入院的过度利用,然而对于没有发生的利用,由于资料难以获得而无法估计。虽然假设住院服务是供不应求的,且对于稀缺的优质医疗资源来说是成立的,但对于其他类型的医疗机构可能解释力并不强。因此,将C-AEP运用于其他医疗机构时,本书建议,应首先就该医疗机构的资源利用情况咨询相关人员,并进行一定量随机样本的信效度考察,以保证结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