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支付方式与入院适宜性
2025年10月13日
4.3 支付方式与入院适宜性
根据上述研究结果,两科室不适宜入院的共同危险因素仅有高自付比例。因此,本研究认为,探讨自付比例对入院适宜性的影响,对提高适宜入院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入院适宜性与自付比例的关系进一步探讨前,首先需要对我国医保费用控制的主要机制进行简要的回顾。现在上海三级医院的医保结算方式主要是总额预付制,而需方医保的支付方式则主要为基本医疗保险,后者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要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181]。总额预付制指的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办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卫生费用进行测算后,一次性支付给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费用的方式。一般而言,如果超出该总额,则医疗机构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支出,而如果对总额有所节省,那么医疗结构可以得到该结余。从需方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方式主要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种。根据缴费、风险分摊方式等的不同,患者自付比例也不同,从总体上来说,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要高于其他两种类型的医保[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