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 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对输电线路杆塔接地装置,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如下:
3.7.1 在土壤电阻率ρ≤100Ω·m的潮湿地区,可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接地电阻低于10Ω。发电厂、变电站进线段应另设雷电保护接地装置。在居民区,当自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
3.7.2 在土壤电阻率100Ω·m<ρ≤500Ω·m的地区,除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还应增设人工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接地电阻低于15Ω。
3.7.3 在土壤电阻率500Ω·m<ρ≤2000Ω·m的地区,可采用水平敷设的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5m。500Ω·m<ρ≤1000Ω·m的地区,接地电阻不超过20Ω。1000Ω·m<ρ≤2000Ω·m的地区,接地电阻不超过25Ω。
3.7.4 在土壤电阻率ρ>2000Ω·m的地区,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3m,接地电阻不超过30Ω;若接地电阻很难降到30Ω时,可采用6~8根总长度不超过500m的放射形接地极或连续伸长接地极。
3.7.5 放射形接地极可采用长短结合的方式,每根的最大长度应符合表3.7.5的要求:
表3.7.5 放射形接地极每根的最大长度
3.7.6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采用放射形接地装置时,当在杆塔基础的放射形接地极每根长度的1.5倍范围内有土壤电阻率较低的地带时,可部分采用外引接地或其他措施。
3.7.7 居民区和水田中的接地装置,宜围绕杆塔基础敷设成闭合环形。
3.7.8 对于室外山区等特殊地形,不能按设计图形敷设接地体时,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施工记录上绘制接地装置敷设简图,并标明相对位置和尺寸,作为竣工资料移交。原设计为方形等封闭环形时,应按设计施工,以便于检修维护。
3.7.9 在山坡等倾斜地形敷设水平接地体时宜沿等高线开挖,接地沟底面应平整,沟深不得有负误差,并应清除影响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物,以防止接地体受雨水冲刷外露,腐蚀生锈;水平接地体敷设应平直,以保证同土壤更好接触。
3.7.10 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3.7.11 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