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关于接地电阻含糊要求

14.3 关于接地电阻含糊要求

YD 5098—2005最大的问题便是不够专业、不够科学,存在模糊不清甚至矛盾之处。换而言之,面对同一个通信系统,3个人可以依照YD 5098—2005设计出3套不同的方案,每套方案既能被YD 5098—2005中部分内容证明是合理的,也能被YD 5098—2005中另外部分内容证明不合理。譬如,YD 5098—2005一方面认为雷害事故与接地电阻值几无关系;另一方面又对接地电阻值提出要求。

也就是说,YD 5098—2005一方面认为“对少数大地电阻率很高(大于700Ω·m)的基站不限制工频接地电阻值,而要求地网达到雷电最大有效冲击半径20m,并同时提高电源第一级过电压保护和设备端口的保护水平,作为补偿措施”,并认为这样就“完全可以满足移动基站防雷和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进一步要求“在地网四角敷设20~30m的辐射形水平接地体”。

其实,雷害事故与接地电阻值几无关系堪称大笑话。如果雷害事故与接地电阻值几无关系,那么,YD 5098—2005就不应该有10Ω的接地电阻值要求;对于不能满足10Ω接地电阻值要求的,也不应再有进一步的过电压保护等补偿措施。

更低的接地电阻值有利于防雷害已被业界主流所公认,道理非常简单。如果接地电阻值为20Ω,雷击时设备对地电位为1000V(低于普通变电站所承受的限度,即2000V);那么接地电阻值升高至200Ω,同样的雷击则会导致对地电位升至10000V,超过了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承受限度,导致继电器、电缆被毁,引发灾难性的大停电之故;如果接地电阻降至1Ω,那么同样的雷击则会导致对地电位降为50V,安全性不言而喻。

另外,没有足够低的接地电阻值,再好的过电压保护措施也无济于事。因为浪涌保护器等过电压保护设施本身不能吸收能量,只能通过接地装置将能量泄入大地,其正常工作的前提是有合格的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