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机构编制

【概况】2019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进行调整优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县委编办在省、市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县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忠诚履职,担当实干,稳妥推进各项改革,统筹配置编制资源,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为都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全面完成党政机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都昌县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全面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研究、调度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审定重大事项,确保各项改革按要求贯彻落实。制定《都昌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都办发〔2019〕1号),规范方案制定实施的各项程序,调整优化县委机构和职能,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工作,县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等。调整优化县政府机构和职能,组建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挂牌、班子配备、人员转隶等工作。严格规范做好“三定”制定,本次机构改革印发党政群机关“三定”方案共41个,其中党委机关9个,分别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局;政府工作部门27个,分别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城市管理局、扶贫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人大、县政协机关2个,工青妇群团机关3个。公安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待省市统一部署后重新制定“三定”方案。改革后,都昌县科级职数、内设机构数比改革前均有较大减幅。通过机构改革,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加优化,方便理顺权责关系,提高效率效能。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全面清理事业单位行政职能:一方面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只转职能不转机构,这类单位行政职能全部剥离,共涉及74个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回归县委办等21个部门;另一方面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转为行政机构,这类涉及县商务局等5个事业单位,整体转为行政机构。全面启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分别印发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配合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做好公路路政职能划转和有关人员编制移交工作,做好人武部职工编制实名制注册工作,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等改革。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组建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为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建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都昌县广播电视台更名为都昌县融媒体中心(挂都昌县广播电视台牌子),为县委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设立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储备运营中心、县民兵训练中心3个股级事业单位。

【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理顺县直部门与乡镇关系,把乡镇工作重心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对标对表制定并印发《都昌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施方案》(都办发〔2019〕11号)。优化乡镇机构设置,24个乡镇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7个职能机构。不再保留乡镇财政所、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民政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广播站、水务站、规划所等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七角林业工作站、大沙林业工作站、中馆林业工作站、蔡岭林业工作站、蔡岭木材检查站,上述机构职责划转到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等划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等工作。法人年度报告公示规范。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实行专人负责,所有事业单位进行网上登记并在事业单位登记网页平台进行公示公告。设立、变更年度报告公示材料齐全,档案保存完整。全年年检497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145家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初始登记3家,变更129家,年检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公示率达100%。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顺利完成。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在系统中随机抽取了3名执法人员,并按抽查比例为事业单位名录库单位数的2%抽取13家事业单位,采取书面审核、实地核查的方式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检查对象贯彻执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经检查,13家单位均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并立即把检查结果录入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

【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持续推进超编整治,常抓不懈,将超编整治工作由阶段性整改转化为常态化监督管理。印发《中共都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都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主要职责、会议制度等。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到实名制系统、电子台账、纸质台账相一致。以机构编制年报为契机,全面完善了实名制各项信息资料,包括机构改革后新的机构名称、三定文件、人员信息等;严格实行进人核编和人员进出上下编制度,在编制限额内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严禁超编进人或违反程序进人。印发《都昌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核编程序的实施意见》(都编发〔2019〕8号),用制度规范管理。凡是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进人核编程序的,组织、人社部门不得办理人员流动手续、不予审批工资,编制部门不予列编,财政部门不予办理经费核拨手续。是年,共办理上、下编手续1300余人次。严格实行机构编制事项报批制度。凡新设立的机构实行“撤一建一”的原则,凡副科级以上机构均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编办研究决定。乡科级领导职数核定或调整须事前与市委编办沟通、初审,并在核定或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表及相关文件,报市委编办备案管理。严格实行用编报批规定,确保有序用编、不违规用编、不超限额用编。(https://www.daowen.com)

(陆欣初 陈子龙)

附:都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 任:刘汉生(任至1月) 杜芳青(1月任)

副主任:吴和栋 洪小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