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概况】2019年,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聚力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讲政治、顾大局,强力服务经济发展 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在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主动融入和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11件13人,提起公诉14件16人。积极参与全县精准脱贫工作,全院41名干警挂点116户贫困户共开展帮扶走访1000余人次,向大港镇盐田村、大沙镇店前村两个驻点村进行帮扶资金支持共近17万元。坚持以最严密的法治保护鄱湖生态环境,守护好一湖清水,派员参与棠荫岛巡湖联合执法40余次,向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6件43人。坚决落实党中央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打击犯罪、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提供咨询等,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与县工商联联合签发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在工业园区管委会挂牌设立企业维权工作检察联系点。
保安全、护稳定,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在打击刑事犯罪中强化检察职能,全力保障平安建设,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08件259人,提起公诉326件506人,同比分别上升34%和66%。对公安部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秋风2019”行动中“5·9”特大涉嫌销售非法音像制品案的王某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对余某某等4人贩卖毒品案依法提起公诉,经一审判决,3名主犯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辖区内“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震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依法精准打击,2019年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0件52人。成立以检察长为核心的办案专班,依法办理全县具有重大影响的王序明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开列证据清单全面引导取证,保证该案在20天之内优质高效诉出。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公开听证、律师参与和化解信访案件等制度,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2人次。着力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司法救助4人共5万元。加强与司法局、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依法不捕19人、不诉42人,减少社会对抗。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全院干警责任堤坝轮流值班48人次,参加夜间义务巡逻活动48人次,积极参与全县环境卫生整治300余人次,投入资金4万元如期完成挂点区域“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圆满完成29户棚改户拆迁任务。
盯主业、强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6件。追诉漏罪10人,追诉漏犯2人,提请抗诉1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和社区矫正不当4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人。检察长依法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发表检察机关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54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法定期限内回复采纳率100%。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院领导及员额检察官全部挂点到县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已覆盖全县70%的中小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准确谨慎把握批捕、起诉尺度,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2人。
抓规范、重落实,着力推动改革创新 持续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以改革新突破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在推动创新中激发检察活力。严格落实权力清单,组建专业办案团队7个,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入额领导带头办案177件,检察官独立办案699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对22件案件进行评查分析,限时整改,倒逼规范司法。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共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南山检察室、法警大队7个内设机构,8月,已全部改革到位,全院各部门已经按照新的内设机构模式运行。遴选员额检察官3名,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7名,及时补充一线办案和司法辅助力量。
促公正、强公开,致力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情况,主动向政协和民主党派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先后共邀请8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交流座谈会等活动,通报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20余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订阅赠送2019年度《检察日报》120份。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年向社会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67条,公开法律文书263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59人次。对外发送微博192条,微信287条,检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7条,分别在各级媒体刊登宣传报道70余篇,其中国家级8篇。
提素质、强作风,有力打造过硬队伍 把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并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开展学习教育19次,领导带头讲授党课11次,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热点问题,院领导班子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50余次,形成调研报告6份。县检察院被评为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优秀党支部”。深入做好检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涉检舆情源头管控,坚决维护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32次,严格党员发展规程,机关党组织战斗力、党员凝聚力明显增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检委会学习、谈心谈话等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决策水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院巡视、省委第三巡视组整改任务,加强对公务接待、办公用房、财物管理、保密工作、诉讼档案等工作的自查整改,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做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开展政治理论知识测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院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内部督察3次,推动作风不断好转。
【依法对都昌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2月,都昌县检察院依法对高某锋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都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反映了都昌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有效推动了都昌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设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检察联系点】2月27日,根据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要求,县检察院在都昌工业园设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检察联系点。联系点主要负责对接工业园区工商联分会工作,受理园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相关诉求,及时反馈检察机关办理相关企业诉求的情况,为园区工商联分会和园区内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召开从检30周年检察荣誉勋章颁发仪式】3月28日,县检察院召开从检30周年检察荣誉勋章颁发仪式。检察长李江宁亲自颁发最高检制发的“检察荣誉勋章”和荣誉证书,并向获得检察荣誉勋章的老同志们表示感谢和敬意,同时号召年轻检察人员,传承和弘扬好检察前辈的奋斗精神、敬业精神和事业情怀,推动都昌县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钟有林来院检查指导工作】3月29日,县长钟有林到都昌县检察院调研扫黑除恶和检察业务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四明,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贤平,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万小璜,政法委副书记江天水陪同调研。钟有林一行实地察看了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办公室两个窗口部门,看望慰问检察工作人员,并与之亲切交谈,鼓励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服务人民。
【举行“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4月24日,都昌县检察院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要求,邀请全国、省、市级劳模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医生、私营企业家、中学校长等社会各界代表共11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中,县检察院向参会代表详细介绍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介绍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的意义,并从依法履职、扫黑除恶、服务长江经济带、营商环境、司法体制改革、服务大局6个方面汇报2018年以来都昌县检察院工作情况,并在代表们参观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区、荣誉室、党员活动室、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工作场所的时候配备解说员详细解说。与会代表们充分肯定县检察院的工作,表示通过开放日活动,大家对检察工作有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了解。
【举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5月27日,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育、妇联、关工委代表以及教师和学生代表共18人参加“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未检检察官以“拒绝侵害、拒绝暴力”为主题,以真实案例为导入,以问答互动的方式,围绕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及留守儿童受侵害等热点问题给代表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现场掌声不断,收到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各方代表均表示,检察机关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为未成年人送法、普法,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做法值得肯定,同时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各机关团体资源,形成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依法对都昌县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7月7日,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等20余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窝藏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依法向都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都昌县首例被提起公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检察长靠前指挥、一线指导,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提前介入、通报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现实情况,采取分案审查、共同把关的方式,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领办案团队加班加点、日夜奋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打好审查起诉“法律仗”,依法高效高质在二十天之内提起公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8月20日,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服装、食品、建材、地产、工艺加工各行业共12家企业代表走进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职能,感受检察服务,听取代表委员和企业家意见建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江宁主持座谈会,组织部、工信委、工商联、工经联等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领导受邀参加活动。会上,组织部、工信委、工商联、工经联等各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县检察院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8月,江西省2016—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评选结果揭晓,都昌县检察院被表彰为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再次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检察院将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并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开展学习教育19次,领导带头讲授党课11次,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热点问题。院领导班子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50余次,形成调研报告6份。县检察院被评为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优秀党支部”。
【法制副校长上好开学第一课】9月16日至22日是江西省第十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县检察院在开学之际,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进校园进行普法授课。法制副校长们结合本地、学校实际,注重讲述发生在本地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剖析其中蕴含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校园暴力、防性侵、禁毒等专题知识教育。同时,印制系列法治宣传漫画在校园中进行张贴,以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知识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氛围。(https://www.daowen.com)
【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10月19日,都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和平率调研组对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到三汊港镇、苏山乡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举行调研座谈会听取县检察院的工作汇报。
【县检察院与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落实“四个最严”工作召开座谈会】11月7日,县人民检察院与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落实“四个最严”工作召开座谈会。双方就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围绕推进食品药品领域重点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挖掘移送与查办、公益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就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明确专项行动具体措施交换了意见建议,并达成共识。
【县检察院聘请心理咨询师】11月15日,县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师聘任仪式,聘请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共28人为该院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师。县检察院将借助心理咨询师专业优势,根据案件需要,及时安排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并为需要提供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最大限度修复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县检察院还将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到全县中小学校做心理辅导报告,不断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县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做公益诉讼专题报告】11月29日,县检察院在都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做公益诉讼专题报告。检察长李江宁全面汇报了2017年以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并分析了当前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打算。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该院公益诉讼工作,并希望都昌县检察院今后继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勇于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为都昌县加快经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开展诉讼档案归档专项清查工作】12月,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省院田云鹏检察长对诉讼档案归档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县检察院开展对2014年以来诉讼档案的受理登记、归档移交等情况清查工作,并以此次清查活动为契机,强化档案管理,完善案件卷宗归档、借阅、调卷等制度建设,创新和改进档案管理办法,形成档案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新闻发布会】12月24日,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县委宣传部副主任傅建斌主持发布会,县教育局、妇联、文广局、一中、二中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新闻中心、融媒体中心、都昌在线、都昌热线网等媒体代表应邀参会。县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以及该院未检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保障律师合法权益】12月31日,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江宁、县司法局局长丁建平、县准星律师事务所主任曹达宏、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江训文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制定的《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和《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并就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进行充分交流。
(陈新华)
附:都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院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江宁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舒祖述 江小华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闽霞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蕴玉
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国初
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定华(10月任)
南山检察室主任:李定华
第一检察部主任:郑 亮(女,10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