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概况】2019年,全县财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为重点,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防范财政风险,大力保障民生,深化各项改革,加强监督管理,财政运行总体较好,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收入质量不断优化 2019年,虽然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及“减税降费”带来的政策性减收因素等影响,县财政增收一定的困难,但县财政局加强收入运行分析,强化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挖掘增收潜力,提高征管效率,做到应收尽收。在组织收入的同时,县财政局进一步挤压收入中的水分,不断提升收入质量。全年县共完成财政总收入15.58亿元,同比下降2.2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99亿元,同比下降12.87%。但收入质量较上年有所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93.5%,比上年提升6.85个百分点;县本级可用财力也较上年增加1600多万元,达到3.18亿元,逐步实现收入结构更趋合理,收入质量持续优化。
财政支出保障有力 2019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55.85亿元,同比增长12.31%,其中与民生相关支出达45.05亿元,占总支出的80.66%,彰显公共财政民生特色。尤其是面对县财政十分困难的局面,县财政局还进一步加大工资性支出的保障力度。增加8905万元用于工资调整标准支出,增加4865万元用于正常增人增资,增加6257万元用于保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含义务教育教师)一个月绩效奖,增加3392万元补足安排在职人员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的养老保险改革预扣工资;在是年可用财力不多、年底财政支出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筹措4222万元用于2019年及补发2015—2016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乡镇工作补贴。
财政增收渠道不断拓宽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局紧扣发展大局,科学制定组织收入措施,渠道筹集资金以弥补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收支缺口,基本保障全县各项支出的需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紧盯重点项目税源监控,加大税收清欠力度和征管力度,及时堵塞税收漏洞,全面完成税收14.57亿元,增长5.44%。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不断深挖增收潜力,通过土地“招、拍、挂”等举措,全年共取得土地方面收入93325万元,其中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82840万元,耕地占补平衡收入10485万元,实现土地价值和财政收入的最大化。建立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超过2年未使用完毕的财政专项存量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2019年共盘活财政资金10244万元,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收储和运营,充分挖掘国有资产资本功能,不断增强“造血”能力。
向上争资争项效果显著 2019年,县财政局积极同上级财政及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加强联络,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对都昌县转移支付和债券方面的支持。2019年省市共下达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34.36亿元,比上年增加3.75亿元。安排县新增债券7.49亿元,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下达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297万元。下达给县第二批省级专项扶贫资金达1.175亿元,为全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保障。
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加大预算审核力度,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全面合理地编制政府预算,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有新的提高。持续深化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继续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力度,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渠道,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向纵深推进,将县所有涉农扶贫资金纳入监管平台统一管理,有效保障涉农资金的安全与高效运行。该平台自2018年3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共采集、录入和公开发布惠民补贴信息151.65万条,涉及惠民资金132575.92万元;涉农项目信息1.61万条,涉及项目资金152325.6万元。
服务社会发展不断加力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全方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力度。2019年共整合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财政涉农扶贫资金20361万元,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资金保障。全力支持生态环保建设,按照环保督查整改要求,投入资金近1.4亿元用于环保整改和环境保护。全面服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3.93亿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0.24亿元推进园区平台扩容、保障“园区再建”工程建设的投入,增强园区的承载能力。
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落实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局领导班子分别同各自分管的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责任机制,确保责任落实不留死角,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促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财政资金巡查,继续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开展忠诚型担当型创新型服务型过硬型“五型”财政机关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深刻剖析“怕、慢、假、庸、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一年来,财政局先后获得全市文明单位称号、全县目标管理和脱贫攻坚考核评价综合先进单位、全县开放型经济综合先进单位、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及全县“争项目、争资金”工作考核评价先进单位等荣誉。
【“三公”经费管理】健全“三公”经费管控机制。出台《都昌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费管理办法》《都昌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把“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纳入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范围,规范机关公务消费行为。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在编制2019年预算工作中,对接待费、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支出,按照定额标准从严控制,科学合理测算,确保与2018年相比只减不增。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2019年全县各单位除对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外,对“三公”经费预算单独公开,提高“三公”经费支出的透明度。落实“三公”经费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不定期检查;要求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按季度报送“三公”经费统计报表,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春节期间民生资金发放】春节临近之际,都昌县全面摸底全县生活困难人员状况,重点掌握困难对象危房户和缺粮、缺衣、缺被户等情况,坚持走访到户,建立台账,实施分类救助。县财政部门对发放的农村低保、救灾救济、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五保户补助等关系民生的救助资金,在发放前认真审核发放名册、发放标准和发放金额,发现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同时统一要求到县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涉农资金特设专户”发放,由乡镇审核上报发放名册,县财政局复核后直接通过县农村信用联社将资金打入农民“一卡通”存折。资金发放后,县信用联社及时提供发放清单,对照发放名册逐一核实,并严格惠民资金各环节的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从而保证各项惠民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黄 炜)
附:县财政局领导名录
局总支书记、局长:黄少华(https://www.daowen.com)
国资局局长:余建新(任至1月)
副局长:沈慧英(女) 曹 斌(任至1月)
何英杰 朱经远(1月任)
总会计师:朱经远(任至1月)
乡财局局长:洪厚胜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施进英
局党总支委员、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陈发全
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施进英
局党总支委员、副科级干部:许日明
江 强(任至1月)
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杨 俊
政协经科委副主任:刘勇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