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

城镇规划

【概况】2019年,县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显山、露水、透绿的建设理念,着力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力保障住建领域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全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机构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住建局作为全县涉改单位之一,较快地完成机构改革的工作任务。局党委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积极推进这次改革。从总体上看,机构改革达到预期的目的,机构改革后全局工作机构运行情况良好。

组织实施情况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局机构改革实施工作按照县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梅水荣任组长,副局长张胜金任副组长,牵头负责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局机构改革工作组确定一名干部作为联络员,与县机构改革工作建立工作联系,加强日常沟通,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材料。

实施的主要步骤 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和先转隶、再“三定”的步骤要求,逐项、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开展动员部署。新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1月25日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印章全部刻制到位。局党委于1月28日召开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学习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对做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开展人员转隶工作。按照《县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意见》和本部门机构编制框架,与相关部门衔接转隶工作。积极与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沟通,落实好机构编制框架明确划出的“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机构编制及其对应人员和下属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工作于2月底前已完成。制定“三定”规定。局机构改革工作组成立后,即与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就“三定”规定和部门机构编制框架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将局下属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全部回归至局机关。局机构改革工作组根据《县级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实施意见》、机构编制框架和“三定”规定模板等,研究起草“三定”规定草案,于2月18日报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构改革工作组按照县级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程序要求,在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做好“三定”规定草案的修改完善、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等工作,“三定”规定送审稿于3月20日前正式上报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专班。落实新“三定”规定。“三定”规定按程序批准已于3月20日印发,局机构改革工作组立即按照新的“三定”规定组织实施,完成内设机构组建运行和人员调整工作,确保职责、机构和人员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城建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市政路网稳步推进。沿湖路改造、希望路、前进路(东段)、汇通路、县府北路改造等项目年底相继竣工。城西大道北延伸已完成道路土方工程,同科路、惠民南路、环湖南路彭家峦段改造、新妙湖大道改造等项目已开工建设,并有序推进。基础配套逐步完善。小东湖景观改造、邹家咀湖域综合治理进展顺利。南山大道综合管网、鄱湖安置小区等项目已陆续完成项目设计、财政评审。老旧小区改造、惠民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滨水西区雨污混接改造、污水处理厂扩容等项目进入设计等前期工作。

【行业监管】质量安全平稳可控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消防防火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扬尘治理集中整治工作,2019年共开展4次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大检查,2次建筑起重机械等安全专项检查,2次工业园项目检查,1次交通在建项目督查,1次企业安全履职报告专项督查,检查过程中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通知书)69份,排查安全隐患335条,挂牌督办3个项目单位,电视台曝光项目2个,处罚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单位28家,处罚金额90万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19年度共办理预售项目9个,预售面积240264.01m2,其中住宅190790.25m2,1557套;非住宅面积49473.76m2,627套。全年销售总面积194850.02m2,其中住宅174489.14m2,1428套;非住宅面积20360.88m2,280套。全年验收项目5个,验收总面积为98873.22m2

建筑业发展有序良好 2019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28.292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左右。2019年全县共有建筑企业17家,其中专业承包一级企业1家、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6家和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9家,建筑业营商环境提升明显;2019年共受理核发施工许可证46本,办理建造师延期、转注36人次。

招投标监管全面加强 2019年住建局共为全县136个建设项目办理项目招标以及直接发包告知备案,并完成123个项目监督服务: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3个项目造价18640.07万元,邀请招标项目91个项目造价7689.17万元,直接发包项目9个项目造价33304.72万元。在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过程中共发现和查处6起投标单位证书克隆、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住建局依法依规对相关的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共处罚金23万元。(https://www.daowen.com)

环保治理成效显著 结合新城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改造。2019年度对城区学校医院实施核发排水许可管理12个,新开工建设项目发放排水许可5个。开展中心城区内湖水质治理,已完成城区内湖所有排放口调查、水质检测、溯源排查工作。已完成滨水西区地下管网清淤、检测、设计,南山大道惠民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老城区已完成管网调查、测量等工作,开工建设西区凤凰赵村雨污分流改造、大东湖截污、小东湖截污等工程。建筑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截至10月底,住建局共组织开展4次扬尘治理大检查,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7份,已处罚项目9个,处罚金额39万元,立案项目5个,下达处罚事先告知书12份。

物业管理不断提升 截至2019年底,县物业管理企业共34家,从业人员660余人,管理项目38个,建筑面积260.2万平方米,代管物业维修基金总额7268万元,仅2019年新增2267万元,维修使用项目547处。处理物业纠纷16例,拆除违章建筑2处。同时,是年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都昌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各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出台《都昌县物业质量保修金暂行管理办法》,对开发商在保质期内的履责严格把关;出台《都昌县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法》,对物业服务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同时,住建局还建立物管企业评比检查考评制度,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进行上户调查、岗位督查、综合评分、排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公开评比、评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年底综合考评,将记录诚信档案,成为物业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燃气工作再上台阶 下发《都昌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部署和安排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自开展以来,共检查14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14份,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监局对县城人口密集区域的餐饮业进行入户安检,共检查36家饭店,发现一般隐患24项,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各液化石油气企业共对3200户用户进行安检,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县住建局督促各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正确用气,共发放宣传单1万份,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大大增强居民安全正确用气的意义。

住房保障持续巩固 完成46户公租房过渡安置对象的过渡选房安置工作;完成11户棚改私房签约实物安置对象的选房安置工作。做好2019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共发放补贴资金320余万元。

(钱建勇)

附: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名录

局长、党委书记:梅水荣

副局长:沈太平 张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