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
【概况】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的精心指导下,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改革发展贯穿始终,扎实开展计划生育转型服务,主要指标均控制在目标值以内。
【强化保障落实,抓牢党政主体责任不放松】党政领导重视、工作优先谋划。3月15日召开卫生健康工作会,县政府钟有林县长出席会议并做讲话,安排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要继续深化生育服务制度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生育服务“堵点”问题;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婚育“一站式”服务;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建立出生人口监测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母婴室建设管理,确保母婴室正常运行。6月4日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优化队伍建设、基础不断夯实。首先,稳定基层网络队伍,配齐配强乡村卫计专干,明确职责,落实八大岗四大员,确保各项职能得到加强,服务功能得到拓展。其次,精心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卫计专干业务素质,强化服务能力,6月份就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生育登记办理、妇幼健康服务等工作组织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卫计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推进信息共享、增强部门合力。推进人口信息化建设。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制度,严格落实都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采集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都计生领字〔2016〕6号)文件精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卫计办每月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建立出生人口直报制度,完善基层信息自主采集、业务办理采集和共享采集工作机制,着力加强信息采集工作,每月定期向乡镇下发县直部门共享信息2次,提升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
【生育服务改革】加强人口信息动态监测。强化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以人口、生育和家庭为核心,重点监测出生、少儿、婚姻、迁移、老龄、死亡等人口变动情况。坚持每月进行数据质量分析,并对提出预警预报。精心组织业务人员包乡镇进行督促指导,督促乡镇卫计办及时核查相关部门反馈信息,及时处理工作协查及妇幼健康服务系统推送至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出生等信息。深化生育服务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便民,简化办理手续,严格执行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7个工作日上报制度。落实一次告知制、首接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全程代办制。开展村(居)专干上门服务为群众办理生育登记,将生育登记服务纳入县直公立医院“一站式”服务,实现了网上办理生育登记“一次不跑”,窗口办理“只跑一次”。2019年,全县完成生育登记办理4805例,再生育审批85例,群众满意度达100%。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都昌县母婴室管理规范,督促管理单位维护好母婴室,对已投入使用的母婴室坚持评比制度,根据评比结果兑现奖惩措施。加强对母婴室知晓率宣传,便于宝妈们找得到母婴室,发挥出母婴室应有的作用。加大母婴室建设力度,在已建好15个标准化母婴室的基础上,2019年县计划新建4个母婴室,都昌镇卫生院、南峰镇卫生院、县行政服务中心母婴室已建成投入使用,城北医院母婴室纳入医院整体规划,正在建设中。
【促进计生家庭发展】严格落实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政策,做好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落实联系人制度,把计生特殊家庭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医疗档案,为他们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在县人民医院开设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为计生特殊家庭配发江西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诊服务卡,发放住院护理保险告知单。2019年全县共落实国家奖扶1739人,国家特扶125人,阳光助学奖励83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838人;为农村二女绝育办理社保553人、农保1105人。同时,全面梳理利益导向享受对象信息。结合2019年奖扶特扶新增申请工作,全面对享受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对象信息进行核查,完善、修正信息220余条。严格开展计生行政执法。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要求,加强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综合执法专项监督管理。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员的法治教育和业务教育,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大依法查处案件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开展涉及计划生育案件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文书,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视频记录,坚持依法行政。创新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年,都昌县被省卫健委列为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工作试点县。为此,县集中力量,认真对辖区内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摸底调查。经调查,县城有2家租赁场地经营的早教中心,均为民办机构,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早教及全托服务;有部分幼儿园利用自有场地开设托班,收托3岁以下婴幼儿。履行基本公共卫生职能,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幼儿园开展日常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实际困难,共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卫生健康主流宣传阵地优势,联合照护服务机构开展传教育活动。打造婴幼儿照护示范机构,通过示范引领,助推照护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积极配合省卫健委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现状与服务需求调研活动,为制定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言献策。
【流动人口关爱服务】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通过整合卫生计生服务资源,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下发《都昌县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试点实施方案》,重点从健康服务、心理关爱、安全防护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强留守儿童视力保健服务、疾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心理关爱长效机制,提高留守儿童监护人健康养育能力,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留守儿童自我防护能力和健康素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