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概况】2019年,都昌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8月,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第六届江西省文明城市江西省文明村镇和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的通报,县法院被授予“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 县法院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全体干警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并贯穿主题教育始终。
服务大局积极作为 成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构建多元纠纷化解平台,扎实推进溯源治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特邀调解员制度,成立由453名特邀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队伍,并建立调解员微信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力做好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认真开展防汛、城乡环境整治、棚改等工作。2019年度,我院群众满意度工作排名全省第六、全市第一。
审判执行成效明显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年新收各类案件4362件,审执结4492件,结案率97.76%,结收比102.98%。其中新收刑事案件316件,已结320件,结案率97.26%,判处罪犯505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有效化解民商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2697件,审结2745件,结案率98.18%;加强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调解撤诉结案1266件,调撤率46.12%。执行攻坚强势推进。办理首次执行实施类案件共计1186件,执行到位金额11205万元,执行到位率30.89%。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7人次,推送失信彩铃43人次。
全面推进审判管理 依托网上办案系统,实时监督管理,定期调度案件办理进度,定期通报案件评查结果,共评查案件1548件,发出审判监督通报21期。在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及案件信息4373件,其中文书公布2639件,案件信息公布1734件;制作电子卷宗4362件,制作率达到100%。
司法为民更加有力 扎实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共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延伸服务落实关怀,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保险公司交纳10万元执行救助保费,共为7起7名涉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申请人获得救助保险金24万余元。
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 县法院审判大楼二期工程主体建设顺利完工,正在积极开展房屋装修、信息化建设等设计、招标工作。三汊港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双达标”示范法庭。充分发挥诉讼材料集中收转发e中心的诉讼便民作用,共登记诉讼材料4806件,电子送达文书2972件,存柜4332件。大力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审批和电子签章系统,网上办案应用电子签章3563次。
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县法院因司法宣传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荣获“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名干警撰写的论文荣获全省法院系统评比优秀奖,执行局被市中院集体嘉奖,2人分别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荣获九江法院学术论文比赛优秀组织奖,3名干警撰写的论文分别荣获全市法院学术论文评比三等奖、优秀奖,6人次获县级表彰。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开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在思想上确保反腐防变的警钟长鸣不息,廉洁执法的长弦紧绷不松。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县法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改进法院工作,司法公信得到新提升。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主动、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案件审理执行等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认真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共选任人民陪审员87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62人次。开展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观了解法院,观摩庭审,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领导调研】1月17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文彬到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对县法院2018年工作进行充分肯定,并对2019年工作提出要求。3月11日下午,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雄到三汊港法庭调研“双达标”工作,并与三汊港镇党委书记张松亮、镇长徐洋州座谈。3月29日上午,县长钟有林深入县法院专题调研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详细听取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县法院下一步的扫黑除恶工作提出要求。8月8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江浩一行到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同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炎丽,瑞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漆晓君一行到县法院考察交流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8月9日下午,县长钟有林到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并与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扫黑办负责人及该院相关院领导座谈。8月21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文彬带队到县法院检查执行信息系统规范运行情况。11月14日上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鄢清员到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12月25日,九江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文彬到都昌县走访省人大代表、都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和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雄陪同。
【主题党日】3月6日,县法院帮扶干部、各党支部党员代表来到扶贫点春桥十方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参加“乡村振兴签名仪式”。4月4日上午,县法院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激发爱国情怀”主题党日活动,前往南山烈士陵园祭奠扫墓,向烈士们献上花圈、鲜花。5月30日,县法院青年志愿者团队走进“太阳村”鄱阳湖儿童救助中心宣传法律,并给孩子们捐赠一批法律书籍和物资。6月27日,县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主题党日活动。
【普法宣传】3月15日上午,县法院积极派员参加“诚信3·15,让消费者更放心”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咨询讲解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4月11日上午,县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仪式,颁发证书。
【扫黑除恶】5月20日,都昌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被告人高某某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对余某某、邹某某、邵某某三名犯罪集团成员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对余某某、罗某某、曹某某等不属于犯罪集团的五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期。8月2日,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对被告人沈某建、李某辉、余某广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刑期;对被告人熊某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9月9日至9月11日,县法院依法对王某明、夏某钰等2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窝藏罪以及被告人段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雄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江宁担任第一公诉人,法检“两长”同台办案。10月8日,县法院依法对王某明等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判处首要分子王某明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其余26名被告人(1人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生态保护】6月5日,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在鄱阳湖畔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向鄱阳湖投放13万余尾鱼苗修复鄱阳湖生态环境,《人民日报》予以报道。
【执行行动】7月,县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金融利剑”专项行动,集中执行涉金融案件取得了成效,实际执结涉金融案件11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000余万元。
【公众开放日】9月23日上午,县法院狮山法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狮山中心小学的师生走进法庭,举办模拟法庭,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12月4日上午,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雄带领全体员额法官进行宪法宣誓。同日,该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万里中学学生代表走进法院,与法院“零距离”接触。
【员额法官宣誓】9月30日上午,县法院举行新任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随后召开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雄对新入额法官提出相应要求。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16日晚,县法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大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雄做动员部署讲话。县委第六指导组到会指导。10月21日,县法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当日下午,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雄,党组成员、副院长曹继胜先后上专题党课。10月31日,县法院召开领导班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12月10日,县法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多元纠纷】12月11日,县法院三汊港法庭办案人员邀请派出所及村委会干部共同调解一起侵权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https://www.daowen.com)
(刘建新 柳美婷)
附:都昌县人民法院及工作机构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院长:张红雄
党组成员、副院长:曹继胜 石海玲 张烈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政工科科长:江伟文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开珍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江新建
正科级审判员:徐晓红
执行局局长:杨友冬
行政审判庭(金融审判庭)庭长:刘建红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邵振国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余隆华
司法警察大队队长:余顺光
七角人民法庭庭长:江晓峰
徐埠人民法庭庭长:刘建新
狮山人民法庭庭长:曹东升
蔡岭人民法庭庭长:段永华
三汊港人民法庭庭长:江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