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
【概况】以深入开展水资源严格管理、宣传为抓手,推进水资源严格管理各项工作。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手段,在全县范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进行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水资源节约等宣传,出动宣传车35余次,全县24个乡镇全覆盖,行程达390多公里。上半年主抓水资源基础性工作,下半年主抓省级考核和水资源费收缴等工作,水资源执法和日常报表贯穿全年,在饮用水保护区和水功能区设立水资源保护碑。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持续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做到“以收促管”。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3〕175号)的规定标准及范围征收水资源费,对水资源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足额征收,应收尽收,2019年征收水资源费50万元。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为推进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全县各取水户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水资源费征缴、取水计量安装等进行水行政执法检查,同时对部分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取水户下达限期安装计量设施通知,并落实专人跟踪检查和组织验收。进一步规范我县取水许可管理工作,重点完成都昌县3座中型水库灌区取水办证,对取水许可证到期的及时督促取水单位换发新证。加大用水户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企业排污口的设置,提出规范要求,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完善规章,落实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建立和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考核制度,继续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纳入全县24个乡镇绩效考核中,分值逐步提高;完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开展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强化都昌县取用水监督管理,印发文件,制定方案,通过核查登记,全面掌握都昌县取水工程(设施)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着力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提供了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