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2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子系统

4.4.12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子系统

劳务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辅助环节,但是有重要意义。总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日常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监管不到位及因转包、违法分包造成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劳务企业应当每月对劳务作业人员应得工资进行核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并在工地现场公示栏进行公布,接受劳务作业人员的监督,不能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任何理由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

(1)项目劳务人员花名册。

劳务班组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劳资员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登记造册,根据班组人员实际进场情况,填写《项目劳务人员花名册》。

(2)项目劳务人员考勤登记。

劳务队伍进场后,由班组长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填写月度考勤记录,编制《项目劳务人员考勤登记表》,由项目经理(项目承包人)审核。

(3)项目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登记。

项目经理部劳资人员根据《项目劳务人员考勤登记表》编制《项目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登记表》,由项目经理(项目承包人)审核,确定项目劳务班组人员当月工资发放数额,根据项目劳务人员花名册及考勤登记确定实际发放工资。

(4)纠纷处理和班组评价。

任务完成后对劳务班组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反映到劳务班组的基础资料中,方便后续跟踪和利用班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