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力与行为

三、能力与行为

(一)开展专业建设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接职业和岗位需求,在政府、行业、企业等方面指导下开展专业建设。

1.职业教育要紧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唯有如此,才能适应并引领区域发展。中职学校要准确定位办学面向,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宗旨,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针对本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办出自己的特色,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对于所办专业,要明确其对应的行业和职业领域。

2.中职学校要不断改革创新,及时了解职业和岗位需求,促进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需求紧密对接,对已开设的专业内涵、专业教学内容进行调整。要着力五个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对接,不断增强中职教育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

3.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和企业参与能有效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其中,政府在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严格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方面,起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作用;行业部门在发布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方面有独特作用;企业的积极参与对于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促进学生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二)落实国家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合理设置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加强法制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推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落实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的有关要求。

1.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是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文件。教育部先后两批编制230个专业教学标准,学校要认真落实相关专业的教学标准,在明确培养目标与规格、组织实施教学、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等环节严把质量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合理设置课程。2019年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课程设置”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将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英语等)、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物理、化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高等职业学校应当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标准,高等职业学校按规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专业课教材。结合实习实训强化劳动教育,明确劳动教育时间,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化体育、美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国家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学校还应当组织开展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二是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 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另外在“合理安排学时”中明确:三年制中职、高职每学年安排40 周教学活动。三年制中职总学时数不低于3000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 学时,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中、高职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https://www.daowen.com)

3.加强实践教学。综合实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应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做中学、做中教”,重视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强调实习和实训等教学环节。

2019年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强化实践环节”中要求: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要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推动职业院校建好用好各类实训基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统筹推进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活动育人,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三)建立听课与评课制度

建立听课与评课制度,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每学期听评课不低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数量。

1.听课和评课是校长专业化的重要内容,是校长积极参与教学、发挥引领课程教学作用、实现师生互动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平台。听课分为集中听课和随机听课,听课可以帮助校长了解课堂教学现状、总结特色经验、研究发现问题,对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校长指导课堂教学要基于两个基本认识:一是课堂的主体是学生,课堂教学要围绕学生的学习活动和学习目标展开,课堂教学效果要用学生的“有趣、有效、有用”来判断和评价;二是学生要完整而独立地完成学习任务。职业教育的教学是一种“有目标的活动”,应遵循“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价”这一完整的“行动”过程顺序。

(四)开展教研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评价制度。

1.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改革工作是深化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举措。教研活动的效果往往决定了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中职学校的教学改革要以解决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校长应引导教师主动研究探索,解决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提高业务能力。

2.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是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过程中,配合教学做一体化的教育教学活动,强调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强调以实践为先导,以任务为本位。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中,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实现对自己知识、技能的主动建构,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调节,增强自我意识。

3.信息技术要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建设集行业企业资源、专业资源、课程资源于一体的专业教学资源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组织教师参加教学能力大赛,推动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运用信息技术改革知识呈现方式、教学评价方式和教学组织方式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差异化教学和学生个体化发展。

4.教育教学评价是利用教育评价的理论和技术对教学过程及其结果达到一定质量要求做出的价值判断。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评价制度,是持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学校应定期开展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注重发挥行业和用人单位作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