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上海地皮章程》,又称《上海租界章程》。1845年11月29日,清政府苏松太道宫慕久在英国驻沪首任领事巴富尔的胁迫下私自签订的。共23款。主要内容是:英国租借居留的地段为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以北、李家场(今北京路)以南地区(即后来所称的“英租界”)。章程还规定租地手续、外侨应遵守事宜等。这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强占租界的开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