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华教育基金协定】

【美国在华 教育基金协定】

亦称《中美文化协定》,中国国民党政府代表与美国政府代表于1947年11月10日在南京签订。抗日战争结束后,美国政府决定将战争剩余物资售让南京政府,并在中国设立教育基金,该协定即围绕教育基金的设立而签订的。主要内容是:以美国在华销售剩余物资所得资金的一部分作为美国“在华教育基金”,该项基金用以“资助美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进行各种教育活动”和“中国公民在美国学术机关进行学习、研究”。设立该项基金,实际上是美国对中国进行文化侵略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