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又称《中英通商章程》,是《中英天津条约》的补充条款。1858年11月8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上海签订,共10款。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有:海关聘用英国人;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征税;洋货运销内地,只纳子口税2.5%,不再纳厘金税;承认贩卖鸦片合法贸易,每百斤纳进口税30两。从此,鸦片公开输入,外货充斥中国市场,严重损害了中国人民的身心健康,阻碍了民族工业的发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