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梅协定】
中国国民党政府代表何应钦与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于1935年6月进行秘密谈判,6月9日,梅津致“备忘录”于何应钦,7月6日,何应钦复函,全部接受日方要求而形成的卖国协定。主要内容有:①取消河北境内中国的一切党政机关;②撤退驻河北的东北军第五十一军、国民党中央军及宪兵第三团;③解散国民党军分会政训处及蓝衣社、复兴社和励志社等机关和组织;④撤换河北省主席于学忠及日本指定的其他中国军政人员,在任命省、市等职员时,须容纳日本方面的意见,不使用有碍于中日关系的人物;⑤取缔一切反日团体及活动。这一协定使中国丧失了河北的全部主权和察哈尔的大部分主权,为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创造了条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