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澳租界条约】

【胶澳租界条约】

又称《德租胶澳专约》。德国借口其教士在钜野(今属山东)被杀,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租借胶州湾的条约。1898年3月6日,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德驻华公使海靖在北京签订,共10款。主要内容有:中国将胶州湾租给德国,租期99年;允许德国在山东省境内修筑铁路,开采铁路沿线两旁30华里内的矿产;德国军队在胶州湾沿岸百华里内可自由通行;山东境内举办任何事业,如需外人、外资和器材,德国有优先承办权。通过这一条约,山东成为德国的势力范围。(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