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政府驻美公使施肇基与美国国务卿赫尔于1933年七八月间在华盛顿签订,共17条,附件4项。主要内容为:美国有充分权利与责任帮助蒋介石组织一空军,美国供给中国一半款项(约4000万美元)制造侦察机、驱逐机共853架;帮助蒋介石在汕头、泉州、镇海、海州等地建立飞机场,并且派遣教官训练中国空军人员。美国订此密约的目的主要是增强国民党政府反革命、反人民的力量,以加强美国对中国的控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