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马关条约】

【中日马关条约】

原名《马关新约》,又名《春帆楼条约》。日本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甲午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95年4月17日,清议和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今下关)春帆楼签订,共11款,附有《另约》、《议订专条》。主要内容有:①中国承认朝鲜完全“自主”;②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③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④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⑤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⑥片面的最惠国待遇;⑦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分子。该条约的签订,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