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山东问题悬案条约】

【中日山东问题悬案条约】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帝国主义的压力下,中日双方于1922年2月4日正式签署的不平等条约。主要内容是:①日本将胶州德国旧租界地交还中国,日本军队撤出山东,但日领及日侨团体之“公益财产”不交还;②日本将胶济铁路交还中国,中国则须向日本偿还该路实价5340万金马克,以国库券支付,以铁路为抵押,15年还清,在国库券未还清之前,车务长和会计长由日担任;③济顺、高徐二线让与国际财国;④日人得参与开办淄川、坊子、金岭镇各矿山;⑤中国将胶州租界地全部开为商埠,青岛海关交还中国,但日商在与海关行文时可用日文,海关职员亦应聘用适量的日人。此条约实际上是有条件地承认了日本承继德国在山东的租借权,使日本方面保留了相当的权益,事实上日本仍把握着胶济路命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