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收东三省条约】
也称《俄国撤兵条约》。俄国公使雷萨尔与清政府外务部大臣奕助、王文韶于1902年4月8日在北京签订。《辛丑条约》签订后,沙俄独占东北的野心不死,不肯从东北撤军。由于东北人民的武装抗俄斗争和英、美、日等国出面干涉,俄国才不得不签订此约。主要内容是:①东北三省归还中国;②俄军分三期在18个月内全部撤回;③俄军撤退前,清政府不得在东北增兵,撤军后东北驻军数量的增减随时通知俄国;④俄国交还山海关、营口和新民厅沿线铁路,清政府应给予赔偿;⑤日后东三省南段续修铁路或修支路以及在营口建造桥梁,迁移铁路尽头时,应彼此商办。1903年4月,第二期撤兵期满后,沙俄军队不仅违约不撤,反而增兵,又向清政府提出7项新的侵略条件,导致日俄矛盾的激化,随后暴发了为争夺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