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借款合同】
袁世凯政府成立后,同英、德、法、日、俄五国银行团签订的丧权辱国的借款合同。借款主要用于解决当时的财政危机和打击南方的革命力量。此合同于1913年4月26日由中方代表国务总理赵秉钧与五国银行团代表签订,借款总额为2500万镑。主要内容为:①债券发售价值不少于九折,扣除佣金6%,中国政府到手款不少于借款额的84%;②借款期限为47年,年利五厘;③借款的用途包括偿还到期的外债与堑款,赔偿在革命期间外国侨民的损失和支付行政费用等;④以盐税作为担保。帝国主义列强通过这次借款,在原已掌握了中国关税的基础上又掌握了中国的盐税,从而进一步控制了中国的财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