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圈:市镇祭祀共同体
祠祀是一个有组织的系统,纳入祀典的祠祀,由官方维持,是自上而下的组织。明清城市建制以县级为基层单位,具备如下祭祀系统:社稷坛、神农坛、厉坛、文昌、文庙、武庙、城隍庙等。这个系统是北京、南京都城祭祀体系在地方城市的延伸,也是中央权力的象征。祀典建制是全国性的,但并不总是适合地方上的特殊情况。在江南,官府在县城春、秋两次致祭的祠庙,反而不及市镇信徒们自发建立、热心传播的基层庙宇。在江南地区,有些市镇的交通、商业、贸易、手工业发达程度,超过了县治,而市镇祠祀、庙宇、庙会之热闹,也常常超过了城里。长江三角洲的城市化运动,星罗棋布地发生在市镇一级,突破了中央安排的“县域”(26)体制。按历代的中央集权体制,市镇不够级别分享全国性的信仰体系,不能有独立的社稷坛、厉坛、城隍庙、文庙、武庙。于是,日渐强劲的地方权力必然要求组织自己的信仰系统。
江南市镇的自发信仰系统,历有二途:一是从府治、县治“分神”(27),延建诸如“城隍行宫”“关帝分庙”“乡厉坛”等官方祠祀,礼请府里、县里的神祇下乡,但是,这套官府架构(Hierarchy)有很大局限性,县官不会派员下乡做春、秋二祭,市镇信徒不能僭越祀典,市镇的香火和庙会便不能做大;二是自建私祀系统,中央体制既然不能包容市镇信仰,民间体制就应运而生,江南各市镇的宗教、经济组织的势力壮大之后,都建立了自己的信仰体系,这个体系如果还不能说是自下而上的话,起码可以说是完全自发的。
通常被士大夫斥为“淫祀”的神祇信仰其实并不杂乱,都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社会结构。江南市镇宗教组织模式,是在简单、自然和无为的状态下自发形成的。镇上的祠庙、佛寺(庵)、道观,通常由本地的善士、护法、居士(多半是男性的信仰积极分子)出资建造;庙、寺(庵)、观建造以后,庙产人聘请游方僧侣、道士(有的出家,有的在家)掌管祭祀礼仪、修行戒律等事务;入院以后,为繁荣香火,僧侣、道士在讲法诵经之外,还联系各地的香头、师娘、梳头(女性的信仰积极分子),组织初一、十五的日常香火,筹办各种规模的法会、庙会。一般的宗教研究者只注意有明确宗教身份的僧侣、道士,其实站在他们背后的那些善士、护法、居士、香头、师娘、梳头等善男信女,比近代基督教教会的“平信徒”(Laymen,Laywomen)能量更大。善男信女的宗教身份隐藏着中国宗教组织化的秘密。民间信仰生活的实际组织者,通常并不是僧侣、道士,而是善男信女——男、女平信徒。市镇上的善男信女,用“某某社”“某某会”“某某党”“某某团”的旗号,联络各地的香客团体,在十几万人的庙会上进行“迎神赛会”“老爷出巡”等活动,狂而不乱,井然有序。就此表明,市镇和乡间的私祀、淫祀活动同样也有着清晰的组织系统。
金泽镇的宗教也企图从县治、府治分享官方祠祀权力,但不成功。本镇的祠祀体系基本上属于民间自己建立的私祀系统。时至清代,金泽镇上香火最旺的寺庙既不是佛教的颐浩寺,也不是官方祭祀,而是民间祠祀系统的东岳庙、杨震庙、总管庙、二爷庙、祖师庙等。清代礼部没有把这些祠祀列入祀典,这些神祇都应被归入私祀。金泽镇分别从府治松江、县治青浦分神,得到两尊城隍老爷,有府城隍行宫(在北沈浜,元时建,康熙三十八年蔡重光增建寝宫)、县城隍行宫(在国字圩,康熙年间建,雍正七年重建,乾隆四十七年里人增建寝宫)。此外,金泽镇还从县治分神,得到文昌祠(在坐字圩颐浩寺大殿东)、关帝庙(在林老桥北堍)。(28)这些官方祠祀,都不是“自上而下”,像行政权力那样分派下来的。相反,它们是本镇信徒自发申请、自主建造的。康熙年间,镇人蔡重光16岁的二儿子蔡英到青浦城里考秀才,回来后生病,左脚溃烂,卧床两年,几成残疾。重光向府城隍爷求告,后者托梦与他,让他把狭小的庙基扩大,重建寝宫,英儿的足疾就能痊愈。开工之际,蔡英痊愈下床了,镇民欢呼,香火大盛。(29)
府城、县城的城隍庙、文昌庙、关帝庙,如有僧侣、道士维护,当然也希望在市镇上分香火。但是,宗教的推广有赖于信徒们的信仰,并不由僧、道决定。捐建府城隍行宫的蔡重光是本镇人,金泽镇文昌分祠也是本镇士绅捐建。该祠“宋时建,康熙庚申,蔡英、胡大成倡议,与同志共捐四十九亩为惜字费,方丈拨僧司之,月两次收贮合镇字纸”(30)。县城文昌祠僧人是在得到镇中人士的庙田捐助之后,受邀请派出和尚,帮助管理本镇的“惜字炉”。金泽镇的祠庙、寺观、庵堂都是镇人自己建造,很少外来投资。历史上最著名的颐浩寺,传说由本镇“巨族费辅之,因里人吴进之之施”(31),买下了宋代宰相吕颐浩的故宅,在景定初年建造而成。东岳行宫,因宋代赐东岳神为“天齐王”,列入祀典,金泽镇的东岳神应该是宋代从上级城市引进的,出资人失载。按记载,金泽镇东岳庙在元至正初年由林青迁建,明正德六年(1511)由吴祥修建,两位都是本镇人士。
金泽镇的庙宇系统是本土的,发源于地方信仰,由地方人士维持,和官府扶持的中央祭祀系统有合作,更有很多分工,并不如唯物史观意识形态论描述的那样,受着统治阶级的操纵和控制。地方宗教有另一套民间机构来组织。地方政府只是参与、帮助和利用地方宗教,因势利导,劝导民俗,不使生乱。事实上,宋代以后的儒教人士对于民间信仰的态度一直暧昧尴尬。一方面因循汉代儒教的祭祀传统,对于五经中明文规定的祠祀加以宽容;另一方面则因民间祠祀组织化以后,常常脱离官府、士人和绅商的控制而走向迷信狂热(如“愚夫愚妇”拜“五路神”),甚而闹事(如“夜聚晓散”的“白莲教”),则不得不加以监管。这样的摇摆态度,决定了官方儒教对于民间祠祀的宽严措施。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学者和管理者开始正视各类宗教现象,认识到以前统称的民间宗教,其实是有组织的。近几十年来,宗教管理部门特别主张区分“民间宗教”和“民间信仰”两个概念,一般把民间信仰指为散漫的、无组织的祭祀行为,即过去所称的迷信;民间宗教即历史上强烈表现的会、道、门,如白莲教、一贯道等严密组织的会党。“近十多年来,中国学界和政界纷纷将‘民间信仰’这个概念接受过来,特指那些不属五大宗教范围、以‘小庵小庙’为载体的信仰形态,以示其与‘会道门’有着直接干系的‘民间宗教’相区别,从而为民间信仰拓展合法的生存空间。”(32)其实,将民间信仰和民间宗教做二分法,仍然有可议之处。以同样属于祠祀系统的“妈祖”(天后、圣母)崇拜而论,她在当代福建和东南沿海地区,仍然是一个地方性的祭祀现象,既没有党团帮会化,也难以归入当代道教。但是,她在宋代曾被赐额,在清代的上海和当代台湾都是一个组织严密的信仰体系。观察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三日,莆田湄洲岛妈祖祖庙接待几十万人朝圣团体的盛况,可以认定,所谓“民间”信仰也有着自身的组织性。
自发的秩序结构,和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有着不同的权力运行方式。以祀典为标准的自上而下的中央信仰系统,靠行政制度来维持,是一种“强制权力”(Hard Power)。但是,在信仰领域行使的权力有着特殊性,与强权通行于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的情况不同。在基层宗教生活中,不通过自发的“软性权力”(Soft Power),行政权力就很难在信仰领域起作用。在民间宗教领域,我们仍然可以在那些会党创建人物教主、帮头、盟主、掌门人的身上,看到强制权力的特征,但是他们只在封闭的小团体内有权力。相反,在所谓的民间信仰领域,我们在善士、护法、居士、香头、师娘、梳头等善男信女身上,看到的大多是软性权力。他们出钱、出力、出时间、出信仰,以“社”“会”的组织形式,用平信徒的自愿和自主的活动方式组织起一个更大的、公开的信仰共同体。信仰共同体是一种“弱组织”。
毫无疑问,民间祠祀有自己的组织形态。严密的会党组织,即所谓“民间宗教”,是中国历史上的显性现象,学者历有研究,耳熟能详。但是,对于松散的社会组织,即所谓“民间信仰”的活动方式,实际上是中国宗教的主流现象,却还缺乏深入的了解。江南地区人文荟萃,历史文献汗牛充栋,但关注民间祭祀的著作不多,这和著述人的儒家身份意识有关。今天的研究者可以通过田野调查来补充这种文献方面的缺陷。2012年12月28日下午,借金泽镇颐浩寺法聚法师主持的一次法事活动,我们采访了4位女性香头,了解到当前一些乡村、市镇上民间宗教的组织形式。4位香头都是60岁以上的老年女性,蒋居士来自吴江芦墟镇,胡居士来自青浦镇,倪居士来自青浦香花桥镇,还有位吴居士未知籍贯,不是金泽镇人,但也是青浦人。4位女居士(被称为“护法”“师娘”“梳头”,也有称“义工”)来自外镇,当天带领自己的信徒们来颐浩禅寺参加法事活动。
据法聚法师的介绍,这4位居士只是颐浩寺和杨震庙常年护法居士群体中的一小部分。他手机里存着的香头的电话号码有几十、上百个,遍布江浙沪各地。颐浩寺今年中秋节给香头赠月饼,回馈她们的贡献,送掉上万元。金泽镇三座开放寺庙的日常香火,一半以上需要这些居士、护法组织过来。据蒋居士的介绍,金泽镇每年两次香汛,她带过来的香客都超过40人,她的信徒团体在吴江有好几百人。芦墟镇庙里的“大老爷”也很灵,但是因为她自己经常有“杨老爷上身”(附体显灵),历年为不孕夫妇求子,成功了4次,所以吴江有一大批人跟着她来金泽镇烧杨老爷的香。(33)蒋居士在信徒中的地位和身份,现在一般人们都称之为“香头”,相当于传统文献中记载的“巫师”;僧侣们以赞助寺庙的贡献,称她们为“护法”;江南地区的信众,则俗称她们为“师娘”。然而,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蒋居士的号召力,相当于一个信仰群体中的“有魅者”(Chrisma,又译卡里斯马)。
青浦镇城里的胡居士不似蒋居士宣称有神迹,不说自己“老爷上身”。胡居士在信徒中的优势是她的家族力量。胡居士的丈夫和儿子是乡里的企业主,经商成功以后,全家从乡里移居到城里。胡居士闲来无事,先是替丈夫、儿子的生意兴隆和身体健康来金泽镇的杨震庙、颐浩寺烧香祷告,后来开始在镇乡之间组织信徒朝拜。金泽镇的香客并不只是看得见的这些人,香头们背后还有大群信徒,除了组织每年的香汛、道场、法事活动之外,香头们还在日常时间劝说、联络信徒,收集给庙宇的捐款,称为“写名字”。乡间信徒有事求老爷,没有时间,身体不好,路途遥远,都可以通过香头交钱,10元到100元不等,到庙里功德簿上记个名字,就算是亲自烧香了。懂得传统的人,把写名字的做法称为“搭香”,就是委托他人替自己烧香。胡居士家族富裕,有人缘,自己出钱多,她写名字大家都相信,不会认为她吞掉老爷的钱。当问及香头和香客之间的信任问题时,女居士们异口同声地回答,任何活动绝不会有贪钱、中饱的事情,倒不是她们的人品特别受信任,而是在这个圈子里,没有人敢“贪老爷的钱”,不敢受此报应。如果说蒋居士是这个信仰群体中的“有魅者”,胡居士的职能就更多。她是自己那个信仰群体的“布道者”(Preacher)、“组织者”(Organizer)和“恩主”(Donor)。
颐浩寺住持法聚法师非常尊重这些居士,奉她们若上宾,说这些居士都是颐浩寺和杨震庙的大护法。法师似在慨叹苦境,说:没有办法,我们是乡镇寺庙,不像上海市区的玉佛寺、静安寺、龙华寺等都市丛林,有四方贵客,八面来风,可以坐等香火。我们必须要开拓和维持一个稳定的信仰群体,要有自己的圈子。法聚法师用的字眼“圈子”,马上令人想起了宗教人类学中使用的概念“祭祀圈”和“信仰圈”。法聚依靠这些女居士、女护法,每年可以办十几次大的法事,筹到寺庙所需的三分之一款项。每有法事,居士们都会住到庙里来,大致每年有三十几天留住在金泽镇。女居士们的丈夫、儿子都会来捐款,或者买来大米、食油、蔬菜、水果。法聚说:称她们是寺庙的衣食父母也不为过。女居士们常常取笑法师,从他们的外地口音到质朴品行。金泽镇颐浩禅寺的僧侣大多是来自苏北、安徽等地的“外地人”,是佛教协会派驻下来的,缺乏本地的人脉关系。通过女居士的家庭、家族、亲戚、朋友和信众等社会关系,僧侣们接触到当地社会中的商人、普通打工者和居家老年人等各类信众,建立起稳定的信仰关系。从某一角度看,这些居士、护法们在金泽镇信仰圈和颐浩寺里的地位不下于一般僧侣,倒有点反客为主的味道。
当代颐浩寺、杨震庙利用居士、护法来组织民间信仰的实践,和明、清及民国时期的传统做法有着相似性。无论是明清时期江南市镇上的民间祠祀,还是民国时期上海大都市的佛教、道教寺庙,平信徒身份的居士和护法的作用、地位都远远超过出家的僧侣和道士。杨文会、关之、赵朴初这样的大居士,简照南、盛宣怀、王一亭这样的大护法,在近代佛教复兴运动中的作用,不亚于太虚、圆瑛、弘一等高僧,开放的复兴的佛教因而被尊称为“居士佛教”(34)。传统的出家人靠着师徒、辈分关系建立的关系网络,无论是“十方丛林”,还是“子孙丛林”,固守衣钵,局限于山头、门派小圈子的佛教,曾被贬为“僧伽佛教”。这里讨论居士和僧伽,并非要区分出两种佛教,而是说明中国宗教的组织,和其他成熟宗教一样,既有教会方式,也有平信徒方式。
现代佛教、道教逐渐建立了全国性的总会、协会,加上中央和地方佛学院的同学关系,甚至还与同级政府建立对应的行政关系,自上而下的权力网络看似比明清时期强大许多。但是,在金泽镇这样的基层信仰权力结构中,法聚法师代表的佛教协会与蒋、胡等居士代表的平信徒,两者的组织能力孰强孰弱,还要视情况来定。法聚法师在与统战部、民宗委、政协、佛教协会打交道时,要求政策,申办事宜,掌握行政权力。而在扩大寺庙香火、组织法事活动的时候,在与乡镇干部、企业家、大家族、“老先生”(有名望人士)、“学问人”(退休教师、干部)打交道,争取他们手中信仰资源的时候,地方居士、护法的“圈子”要大得多,方法更多,能力更强。
中国传统宗教除了它被儒、道、佛三教做了组织化的建构之外,仍然保持着民众宗教的基本特征。民众宗教的“非教会化”,并非就是“非组织化”;相反,民众在不断地组织和完善自己的宗教。当代中国的民间信仰,有强烈的“被教会化”的趋势,但是平信徒的自发、自治能力,仍然超过自上而下的权力。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上海,80年代以后的台湾,寺庙管理用现代董事会制度,平信徒的权力上升。“文革”后恢复宗教生活以来,江南地区平信徒的权力还没有在寺院管理领域显现出来。投资商和地方政府提倡“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并且控制庙宇的情况,属于世俗权力介入宗教领域,但不属于平信徒参与信仰管理。在近年来兴起的各种各样以庙兴商、以庙促游的庙会活动中,资本和行政权力起了主导作用,并不是平信徒结合世俗权力组织自己的宗教生活。幸运的是,我们在金泽镇的廿八香汛、重阳香汛上,看到了一些平信徒们组织民间信仰的传统方式。
金泽镇的庙会固然有商业活动,也有行政管理,但是和已经与宗教生活分离的商业性庙会——上海龙华镇龙华庙会、真如镇真如庙会、南翔镇南翔庙会相比,这里一如既往地保持着浓烈的祭祀特征。当代金泽庙会仍然是传统形式,“老爷出巡”“烧十庙香”“迎神赛会”“诵经礼佛”“还愿法事”“水陆道场”,传统民间宗教的大部分仪式都呈现出来。祭祀是传统庙会中压倒一切的活动,贸易、娱乐只是庙会的副牌经营。当代金泽镇丧失了它的贸易、商业、手工业和消费娱乐业的优势,甚至不再具备完整的市镇商业功能。但是,庙会期间,从沪、苏、浙各地前来的航船、巴士排成长队,仅仅为了烧香。这种传统形式的庙会,与其说是“庙会”,不如说是“香汛”。香汛期间,我们遇见的香客团体,大部分都由香头带领。有些结伴而来的烧香婆也不只是代表个人,绢头包里掏出几百元人民币,还附有名单,要演智法师照样“写名字”。演智法师告诉说:越是大型的团体、越是远方的香客、越是年轻的信徒,越多是由香头、师娘组织,这是金泽镇近年来香汛的特征。
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民间宗教在剧烈动荡中调整,重建内部秩序。经过50—70年代的挫折,民间信仰活动还在恢复中,其组织化的程度处在原始和无序的状态,前景如何还难以判断。转从延续性比较完整的台湾地区民间宗教来看,看似散漫的汉人祭祀生活却有着隐蔽的组织性,可以为鉴。台湾人类学家有一个“祭祀圈”理论,用以说明一个区域内的民间宗教如何对自己的祭祀生活加以组织,值得参考。1938年,日本学者冈田谦在台湾提出定义:祭祀圈就是“对共同祭祀的各方面而言,进行这祭祀的人们所居住的范围”(35)。这里对祭祀圈的描述,包括一个主神崇拜以及祭祀的地域范围。就“台北州”士林街(今台北市士林街)祭祀的组织性而言,冈田谦提示了祭祀团体的宗族、地缘和经济关系,包括“同宗亲戚”,“还有在大陆的出生地相同,以及通婚的范围、经济关系范围相重合”等。(36)从描述来看,这个祭祀圈基本上是一个宗法、贸易等世俗关系的组织,而缺乏对于信仰本身的理解。
20世纪70年代,台湾学者讨论施坚雅市场圈理论在台湾经济、宗法和信仰社会中的有效性时,重新提出祭祀圈的问题。学者认为:“祭祀圈是以主神为经,而以宗教活动为纬,建立在地域组织上的模式。”和施坚雅以市场为中心构建的农村社会不同,台湾本土人类学家注意到,需要把宗教信仰本身作为市场圈的核心内容来描述,“村庙制度在台湾也许可以代替墟市,作为农村地方中枢”(37)。和冈田谦的祭祀圈注重祭祀中的宗法、地缘关系不同,台湾学者关注到信徒和信仰本身的组织方式。林美容对自己家乡台湾南投县草屯镇的研究更注重信仰组织,因而提出用信仰圈来修正祭祀圈。“所谓信仰圈,是以某一神明或(和)其分身之信仰为中心,信徒所形成的志愿性宗教组织,信徒的分布有一定的范围,通常必须超越地方社区的范围,才有信仰可言。”“信仰圈基本上是一种信徒组织,它与庙宇的管理组织以及庙宇的祭祀组织并不一致,是相互分离的。”(38)
被纳入“祭祀圈-信仰圈”理论进行研究的神祇,包括“私庙和私坛、佛寺、一贯道等新兴教派、祖先祭祀、家祭神明、石敢当、大树公与石头公等信仰、附属于庙宇的神明会、行业性宗教组织”(39)等。这个信仰系统基本上就是南方传统的祠祀系统,近代学者所谓“民间宗教”。祠祀在闽南、在岭南,还有在江南,虽有区域性的“地方神祇”(Local Gods)之差异,却并无本质上的宗教文化之不同,古代“吴”“越”“畲”“百越”的共有传统,应该就是这三个地区的文化统一性。根据这一基本判断,我们就可以把源于闽南泉、漳州,粤东潮、汕州的台湾民间宗教的现象,以及学者对此现象的研究,转移到江南社会来观察,发现其中的参考价值。
描述南方汉人信仰生活的“祭祀圈-信仰圈”理论,对于民间信仰的组织化过程、形态和特征有比较好的解释。如同大陆学者自辛亥革命以后对于华北、华中、华南地区民间宗教(教、坛、会、道、门、盟、帮)的组织形态深有研究一样,台湾和华南地区的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对民间信仰的研究表明:中国基层民众信奉的宗教,也有一个组织化的体系,并非“乱七八糟”(Diffused)。这一点,对于开展江南地区民间信仰研究深有启发。涂尔干的宗教学定义,仍然认定高级宗教必须要有一定的教会形式,“不存在巫术教会”。但是,涂尔干的教会已经不是天主教的教堂,而是一种社群,“不管我们在什么地方观察宗教生活,都会发现有一个确定的群体作为宗教的基础”(40)。江南民间宗教的祭祀具有群体性和组织性,是可以确定的。
当然,用“市场圈”“祭祀圈”“信仰圈”理论来观察金泽镇的民间信仰,也必须作出适当修正。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受上海大都市圈内兴起的宗教革命思潮影响,江南地区的佛教、道教已经开始现代化,宗教领袖们自上而下地组织起总会、协会,来统摄基层的民间宗教。50年代以后,作为国家权力体制一部分的佛教协会、道教协会收编寺庙,各类神祇非佛即道,余下则划入“迷信”,予以摒弃。这个“自上而下”的宗教革命运动,使得江南民间信仰已经不复前现代的初始状态,比偏远地区的民间宗教管理更多出了一个现代国家权力系统,这是当初台湾、华南、闽南地区没有出现的情况。100多年移风易俗和宗教改造的结果是:今天还在恢复活力的江南民间信仰既有一种“自下而上”的自治、自主冲动,也有一个“自上而下”的权力系统放在那里。金泽镇以杨震庙和颐浩寺为核心维持的民间信仰生活,就有着两套不同的组织方式。一套是市、区佛教协会以颐浩寺为中心的“僧侣体系”,负责僧侣的分派、引进、培训和监管;另一套则是住持僧侣以杨震庙祭祀为中心,依靠居士、护法、师娘的自愿热情建立起来的“香头体系”,负责招募、扩展、组织和管理信徒们的信仰生活。
和施坚雅市场圈划分乡村、市镇不同层级市场相仿佛,林美容等学者也把祭祀圈分成“聚落性”“村落性”“超村落性”“全镇性”和“超镇域的”等渐次扩大的不同层级。相比台湾移民社会错综复杂、明晰细密的族群关系,江南地区在“泰伯奔吴”(3000多年前)、“永嘉南渡”(1700年前)和“北宋南渡”(900年前)三次大规模接纳北方离乱汉人过程中,族群关系从动荡趋于融合。江南地区祭祀圈的氏族宗法性、祖籍地域性的特征不像在台湾地区那么明显。金泽镇的祭祀生活有行业特征,如手艺人拜祖师庙,船上人拜总管庙;也有身份特征,读书人拜文昌庙,生意人拜五路神。江南地区的祭祀圈也可以按聚落、村落来划分,明清村社坛庙制度的遗留仍然可以探知。这些细小的祭祀特征都值得学者们继续去作仔细的辨析和研究。但是,由于族群之间的融合,乡村为多族多姓的混合居住,市镇上的祖籍、宗族关系并不十分重要。除了宗祠内部祭祀之外,金泽镇祭祀圈的公共祭祀规模很大,远远不只是跨镇域的,而且跨了几十个镇域,联系起十多个县域的“区域性祭祀圈”,已经超越行业、身份、性别、阶层、祖籍地的分别,具有较强的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