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对低压电网的要求
2026年02月04日
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对低压电网的要求
5.1 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低压电网必须是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
电网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并应保持与相线相同的良好绝缘。
电网的原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零方式时,在安装保护器前必须拆除保护接零改为保护接地。
5.2 保护器后的零线、相线均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
5.3 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设备安装保护器后,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超过表1规定。当电动机等设备自然接地电阻能够满足表1要求时,允许不设专用接地装置。
表1 安装保护器后接地电阻条件
5.4 照明以及其他单相负荷,宜均匀分配到三相上,每年宜作一次调整,力求使负荷电流及各相泄漏电流大致相等。 (https://www.daowen.com)
当低压线路为地埋线时,三相长度宜接近。
5.5 保护器的保护范围较大时,宜在低压电网的适当地点设置分级保护,以便查找故障,缩小停电范围。
5.6 接近架空线路的树枝,应定期修剪,保持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的风偏情况下,其垂直和水平方向距树枝应在1m以上。
5.7 照明、生活用电的室内外配线应符合DL499有关规定。
5.8 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农村每户线路对地绝缘电阻,晴天不宜小于0.5MΩ,雨天不宜小于0.08MΩ。
5.9 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线路及电气设备,其泄漏电流不宜大于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的50%。当达不到要求时,应查明原因、修复绝缘,不允许带绝缘缺陷送电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