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5 国家电网 公司 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国家电网公司2005年4月8日颁布,2005年4月8日实施)

一、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二、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https://www.daowen.com)

三、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四、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五、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

六、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七、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八、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九、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