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 工作

9.1 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在低压电动机和在照明回路上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应做好相应记录,该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9.2 低压回路停电的安全措施:

9.2.1 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9.2.2 工作前应验电;

9.2.3 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9.3 停电更换熔断器后,恢复操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