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和奖励
2026年02月04日
第二章 表彰和奖励
(一)区域电网公司(直属)和所有省电力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区域电网公司。
(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区域电网公司(直属)、省电力公司、直属公司。
(三)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输变电、供电、发电企业和网省调度部门。
(四)符合本规定附录所列条件的施工企业。
第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每年表彰的人员及名额:(https://www.daowen.com)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区域电网公司(直属)、省电力公司、直属公司本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人员15名;区域电网公司(直属)和所有省电力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区域电网公司人员名额另增加5名。
第七条 国家电网公司每年对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直属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物质奖励。奖励办法执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安全指标的考核要求。
第八条 国家电网公司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
第九条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输变电、供电、发电、调度和施工企业由本企业(单位)提出申请(见附表一~附表三),经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直属公司审查汇总(见附表四)后,报国家电网公司批准。
第十条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直属公司以及各企业本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人员,由本单位向国家电网公司申报(见附表五、六),国家电网公司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输变电、供电、发电、调度和施工企业,申报表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直属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直属公司次年1月30日前将附表四~附表六报国家电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