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保护自发秩序生成条件
农村环境保护自发秩序生成一般是通过自愿或集体合意形成的,如果要保障此类机制有效运行,应该具备一定条件。在日本,公害事件的悲惨教训、不断提高的环境保护意识、良好的法治氛围等等,都促成了里山里地环境保护自发秩序形成。但是,在我国农村社会这些条件是不充分的。如果需要在我国农村地区推进环境保护自发秩序形成,至少有三个方面应注意。
一是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是自发秩序生成的主观条件,一般可通过环境教育或者环境活动来提高。根据调查,我国农民的环境维权意愿是相当强烈的,[14]但环境维权意愿并不能完全等于环境保护意识。环境维权意识有些被动的意味,而环境保护意识具有主动意味。对此,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维权者的能力,以促进环境维权意识向环境保护意识的转化。二是环境法律责任应进一步落实。环境法律责任虽是一种事后救济措施,无过失责任、因果关系推定、公益诉讼制度等使得环境法律责任日趋严格化。为预防因严格化的环境法律责任所引起的庞大风险损失,在环境保护上达成合意或者遵从习惯也就成为当然。三是环境保护自发秩序生成仍然不能完全摆脱国家规制的保障,自发秩序不能与国家割裂开来,[15]自发秩序的形成仍然需要国家的保障乃至于促进。
促进自发秩序生成较为典型的如生态标签制度。为鼓励在欧洲地区生产及消费“绿色产品”,欧盟于1992年制定了生态标签制度。因该标签呈一朵绿色小花图样,获得生态标签的产品也常被称为“贴花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贴花产品”已在欧洲市场上享有了很高的声誉。欧盟生态标签制度是一个自愿性制度,欧盟建立生态标签体系的初衷是希望各类产品中在生态保护领域的佼佼者选出,予以肯定和鼓励,从而逐渐推动欧盟各类消费品的生产厂家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使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到使用,直至最后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不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危害。生态标签同时提示消费者,该产品符合欧盟规定的环保标准,是欧盟认可的并鼓励消费者购买的“绿色产品”。如果生产商希望获得欧盟生态标签,必须向欧盟各成员国指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完成规定的测试程序并提交规定的测试数据,证明产品达到了生态标签的授予标准。欧盟对于每一种产品都规定了相应的环保性能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是关于自然资源与能源节约情况、污染物质的排放情况及废物和噪声排放情况等。根据欧盟2002年的调查结果,有75%的欧盟消费者愿意购买“贴花产品”。产品获得生态标签认证,可以塑造企业良好的形象、赢得消费者和社会的信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一般而言,即使“贴花产品”的价格稍高于常规产品,消费者仍倾向于购买绿色产品。(https://www.daowen.com)
其实,在我国也有类似的制度,即环境标志制度。我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作为官方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正是由于这种证明性标志,使得消费者易于了解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对自身健康无害,便于消费者进行绿色选购。但问题是,中国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似乎还不足以为企业在环保和节能方面提供足够的动力。因为消费者对于绿色消费的理解存在偏差。中南政法财政经大学营销系在2005年进行的一次调查中显示,我国消费者对于绿色消费的认知大体如下:32.3%的人认为购买无污染的商品,30.4%认为购买无损健康的商品,17.5%的人认为回收利用,17.1%的人认为是节约资源,另外有2.7%不了解。[16]该调查显示,消费者对绿色消费的理解具有片而性,侧重于“安全健康”和“无污染环境”,而不是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对于环境与生态的影响。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关注的“绿色”也更多局限于自身的利益而非社会利益的考量,这一点在另一个有关绿色家电的调查中也有同样的显示,该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家电生产过程绿色化的关注程度并不够。这个例子就是对于什么家电是“绿色”,以下几种看法主要为:66%认为产品使用中对人体损害小;57%的认为原材料环保可循环使用;38%认为生产过程污染小。由此说明,大众最主要关心的还是产品使用中直接对人体损害问题,其次才是原材料、能源等问题,对生产过程是否“绿色”关注不够。[17]目前中国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还仅仅局限于自己生活的空间,其环境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还停留在初级水平。因此企业也为迎合消费者,愿意供给那些“终端绿色”而非“过程绿色”的产品。这就造成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难以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另外,消费者是否愿意为绿色消费支出更高的价格,这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申请生态标签的积极性。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绿色产品的价格往往要高于普通商品,消费者虽然愿意为一些绿色产品支付其高于普通商品的溢价,但这一溢价显然也是有限度的。消费者在绿色消费过程中更为重视于自身利益有着密切关系的因素,绿色农产品作为绿色食品的一种,显然是消费者最具消费动力的一种绿色产品。但相关的调查显示,即使是绿色农产品消费者的消费意向也是可能随着绿色产品价格的升高而降低的。相关调查显示“在溢价情况下,绿色农产品对普通农产品的消费替代性不到一半,消费者还较难接受价格过高的绿色农产品。”[18]如果消费者由于价格原因缺乏购买绿色产品的意向,那么也很难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形成相应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