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化疗方案是怎样制订的

91 肺癌的化疗方案是怎样制订的

肺癌化疗方案的选择必须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即达到一定病例数的随机、多中心的临床试验结果才可作为新方案的依据。同时联合化疗药物的选择也需遵循一定的原则,如单药化疗疗效肯定,选择的药物应分别作用于细胞增殖的不同时期,药物间有增效协同作用,各药物之间无交叉耐药性,药物的毒性作用不产生叠加反应等。

目前,在大量研究证据的支持下,已确定以铂类为基础的两种化疗药物的联合治疗是所有肺癌化疗方案的基础。也就是说,选用一种铂类,如顺铂或卡铂,再加上另一种化疗药物,就共同构成了肺癌化疗方案的最核心药物。(https://www.daowen.com)

曾有研究尝试用三种化疗药物联合来构成化疗方案,却发现与两种化疗药物联合相比,三药联合不仅不能改善疗效,反而增加了化疗方案的不良反应。在给予化疗药物的前、中、后,需要同时给予辅助用药以减轻化疗的不良反应,这些辅助用药也是化疗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常情况下,肺癌患者需接受4~6个疗程的化疗,并在疗程中定期复查以了解疗效及患者的耐受状况,及时修正或调整化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