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肺癌化疗后的“维持治疗”
近年来,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对于一些非鳞癌的非小细胞肺癌(肺腺癌、大细胞肺癌)患者,与完成4~6个疗程化疗后即停药观察相比,采用继续定期用药“维持治疗”的方法能使患者获得更多的生存益处。“维持治疗”是近年来肺癌研究领域的热点,包括“同药维持”和“换药维持”。
(1)“同药维持”:是指在一线治疗4~6个疗程后如果病情未恶化进展,即患者的病情好转或稳定,则可以采用原化疗方案中的一种化疗药物继续定期治疗,通常是采用原双药化疗方案中的非铂类药物。在同药维持方面,目前获益最为肯定的治疗方案是对非鳞癌的非小细胞肺癌在含铂双药化疗4~6个疗程后,采用非铂类药物继续定期治疗;此外,使用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4~6个疗程后停用细胞毒药物,而采用贝伐珠单抗单药维持治疗也取得了肯定的疗效。
(2)“换药维持”:是指在一线治疗4~6个疗程后,如果病情未恶化进展,则可以采用另一种药物(即在一线治疗中未曾使用过的药物)继续定期治疗。既往研究较多的换药维持方案是对非鳞癌的非小细胞肺癌在化疗4~6个疗程后,采用厄洛替尼长期治疗。(https://www.daowen.com)
至于具体选择哪种治疗方案,即究竟是选择“同药维持”还是“换药维持”,早期业界争议较多。支持“同药维持”的观点认为同药维持将药物的作用最大化,为肺癌患者的后续治疗留有余地,符合目前将恶性肿瘤视为慢性病而进行全程管理的理念。“换药维持”将有效药物过早地使用,从药物选择的角度来看似乎有些浪费。而支持“换药维持”的观点认为使用口服药物更加方便,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近些年来,随着对肺癌发病机制认识的更加深入,业界几乎一致地认为使用厄洛替尼这类靶向治疗药物的前提是存在EGFR突变,一旦有基因突变则建议早期使用靶向药物,而不是先化疗。因此,近年来同药维持逐渐成为维持治疗的主角,换药维持的市场越来越小。

维持治疗包括同药维持和换药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