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保 障 措 施
第三十九条 维持治疗机构提供维持治疗服务的价格执行当地省级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维持治疗机构按规定收取治疗人员的诊疗费用,可以用于维持治疗药品的配制、运输、配送和维持治疗机构的日常运转、人员培训、延伸服药点的管理等各项开支。
第四十条 符合规划设立的维持治疗机构所需设备购置等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四十一条 维持治疗机构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为确需治疗且经济困难的治疗人员给予体检、维持治疗费用减免等关怀救助。(https://www.daowen.com)
第四十二条 维持治疗机构应当对工作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职业暴露防护培训,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维持治疗工作中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暴露后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