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应急反应的终止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以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https://www.daowen.com)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