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托 方

第三节 受 托 方

第二百八十四条 受托方必须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知识和经验以及人员,满足委托方所委托的生产或检验工作的要求。

第二百八十五条 受托方应当确保所收到委托方提供的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适用于预定用途。(https://www.daowen.com)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受托方不得从事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