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日 卫医政函〔2009〕293号)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纹身活动是否属于医疗美容的请示》(粤卫函〔2009〕6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项目(试行)》,纹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