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病例诊断

3.1 病例诊断

各省(区、市)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由卫生部组织人禽流感专家组诊断,此后发生的病例由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诊断,同时报卫生部备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辖区内人禽流感预警病例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向卫生部报告。

省级专家组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按照《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进行诊断或排除。(https://www.daowen.com)

有条件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实施人禽流感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不能开展检测的要及时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检测出的所有阳性标本全部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检测;检测阴性的标本,卫生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为需要的,也要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