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 则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卫计发〔1996〕第180号)同时废止。


[1]. 案例来源:2012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2].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12期。

[3]. 案例来源:2016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2起检察机关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典型案例。

[4]. 案例来源:2016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2起检察机关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