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加强协调联动。建立民政部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协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及残联组织,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科技、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银监、证监、保监、统计、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十四)推进综合创新试点。国家选择条件成熟地区开展综合创新试点,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政产学研用模式创新、业态融合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打造一批知名产业园区、前沿创新平台、知名企业品牌、优势特色产品和新型服务模式,为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供经验。

(十五)健全行业统计制度。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健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建立以主要产品数量、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和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https://www.daowen.com)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本意见实施情况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