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
当年“驱除鞑虏”的口号虽充满了建构的意味,这一“再造”却得到朝廷的鼎力帮助——1911年“亲贵内阁”的出现,本身或也受到外来的民族主义观念影响,实大大增强了这一民族主义口号的动员力量。不过,即使没有朝廷的帮忙,“鞑虏”本身也为一个充满了失败和屈辱的时代提供了非常合适的替罪羊,它卸载了很多原本加在“中国”(从文化到体制)之上的责任,也提示了“毕其功于一役”的现实可能。
然而,当辛亥革命之“一役”所造成的改变不像时人期待的那样明显时,很多人会进而追问到“鞑虏”背后那更长远的体制——回归(民初的称帝和复辟皆是某种回归)是追问的一种结果(复辟虽直接回归“鞑虏”本身,仍受追问氛围的影响),进而质询体制背后的文化是追问的另一种结果。由此视角看,复辟、称帝和新文化运动,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尝试共和”的伴生物。
进而言之,清末的革命是以反清为号召的,但鼎革之后,不再是革命目标的满族立刻得到了“赦免”,倒是原非革命目标且为华夏正宗的经典,亦即中国传统的基石,被正式逐出了教育体系。[17]随着清政权的不复存在,“鞑虏”对内外责任的卸载功能也就终止了,“中国”的文化和体制现在不得不承担全面的责任。其结果是,反清停止了,反传统则变本加厉。几乎一夜之间,革命的对象发生了彻底的转变,政治革命也就转向了文化革命。
特别值得今人反思的是,这一切过去也都被视为正常现象!仿佛一切可以不证自明,其实非常需要梳理。反对读经的言论固然肇始于清季,而孔教、孔道与帝制互相支持的论述,也已萌芽于革命前,但文化本非革命的目标。正如戴季陶反复指出的,当时的革命者虽也兼顾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实则“三民主义旗下的人,大都是一民主义”,而且是“不完全的一民主义”,即以“排满复仇主义”为革命的唯一准绳。故“革命之成功也,不曰‘革命成功’,而曰‘光复’”。[18]或许废止读经的蔡元培就是超出“一民主义”的少数人之一,他可能不假思索就“自然”促成了革命对象的急遽转变。然而这一根本转折并非理所当然,需要有说服力的解释。[19]
或即因为异族政权已被推翻,辛亥鼎革后的一大变化,是此前甚嚣尘上的民族主义,仅对外抗争的一面仍在发酵,对内则一度失去了某种工作性的目标,不得不暂时淡出。而“民族”的淡出,使相关的“国家”变得有些虚悬而漂浮,导致个人的兴起、家庭的重新定位、一些地区“宗法”的复苏以及(与民族和国家对应的)社会的兴起。
这些范畴与“国家”的关联和异同,是一个脉络其实明晰(内在理路一脉相承)却迄今很少得到梳理的重要面相。但其表现形式,却又与一些时人特别关注的议题(如国体与政体、以外患为表征的国际竞争等)有着不小的错位(当年朱熹等在面临亡国危险的同时,却特别侧重“礼下庶人”的努力,实有异曲同工的意味)。
自从近代西方的民族国家观念传入中国,各类“造国家”和“建国”的表述就层出不穷。在一些学者眼中,帝制向共和(亦即民国)的转换,也可以被视为民族和国家的建构(nation/state-building)。若接受这样的看法,进一步的问题是:民初这些“非国家”的思潮和倾向,究竟是旧“帝制”崩散后的余响,还是新“建国”进程的一部分,甚或两皆相涉,都是可以思考也需要论证的。还有一种可能,即其两皆不是,不过就是一些历时性意义上的跨国(transnational)现象而已(详后)。
“五四”前后民族主义的重新高涨,虽更多出于外患的刺激,却与上述“非国家”的思潮和倾向之一度泛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也需要循此进行探索。新文化运动时“德先生”被强调,一个间接而相对长远的背景,或根于此。那时的人颇用“民治”一词,却并不特别重视作为主体的“民”。外来新制度的学理基础(主要来自西方),以及制度与人民的关系,或人民在制度中的地位,都不是时人关注的重点。有意思的是,今日不少熟悉西方政治学理的研究者,也和时人一样并不关心这样的基本议题。
所谓“民族国家”,本兼含两大方面,即“国、族”关系与“国、民”关系。两者密不可分,却又若即若离。在民初的尝试共和期间,“不完全的一民主义”已经退隐,厘清与朝廷不再挂钩的“国家”与“政府”的异同,是中国思想界一个虽未明确提出实则迫切而繁重的任务。在此之上,则是一个更重要的议题,即共和国体下“国”与“民”关系的重新界定和确立。
其实“国民”原本是nation的一个译法(国民党即the Nationalist Party),与今译之“民族”本是同体。或许正是民族主义那曾经与反清的密切关联成为一个越来越不必提及、不宜提及甚或不愿提及的意象(metaphorical image),此时的“国民”那种主要对外的单一整体意思已淡化,而逐渐固化为对内为主的新含义,更多是一个可伸缩的复数整体,很多时候可以是全体中的一部分。
早在清末十年中“民”意识兴起时,就曾伴随着一系列今人所谓民粹化的思路和运动方式,如否定读书人的反智倾向、人民自己教育自己的“新民”方式等。所有这些,在民初也都相当盛行。同时,共和新体制下的“国民”,其表现也并不能令一些趋新读书人满意。
清季的立宪,基本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大举动,人民自身的意愿实不明显。[20]然而清廷尚未完成立宪就被推翻,故“以宪法规定统治权”的任务,又留给了民国人。[21]但陈独秀在民初再次观察到类似的现象,即“立宪政治之主动地位,属于政府而不属于人民”。正因宪政并“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多数国民之自动”,他看到了共和国民与奴隶和君主制度下子民那“无以异”的“卑屈陋劣”特性[22];并深感“吾国年来政象,惟有党派运动,而无国民运动”[23]。这位正向“国民”靠拢的读书精英,潜意识中仍存对民众的轻视。[24]
“国民运动”本是群体的,但“多数国民”中的“国民”,却更多是个体的。依既存的研究思路,一个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此时或许会反思个体的人与群体的人之轻重缓急;而陈氏看到的是群体的“党派”,冀望的也是向群体的“国民”过渡。时人的思维并非单线性的,故这似未妨碍陈独秀以及其他新文化人同时强调个人及其主动作用,但个人的觉醒与群体的国民运动之间那潜在的紧张(tension),却已开始显露,渐呈不呼亦出之势。
这样,尽管上述思潮和倾向皆有着一定的“非国家”特色,在国争须群力的基本认知下,它们大体仍是向着清末开始得到提倡的“群”(落实在集会结社和组党之上)的一路走——近代产生的“积人成家,积家成国”观念,仅少数“落后”者还在提倡,“先进”者则走向毁家之路。在民国初年政党受到质疑后,家庭并未成为回归的选项。一度特被看重的“个人”,在“五四”后也因国争而退隐。新文化运动时可见更广泛的社会(原本意思就是结社集会)兴起,几年后又出现新一轮的组党风潮。此时苏俄影响适至,政党的概念,以及动员、组织、运行方式也都出现了极大的转变。
国民党的改组及其后的国民革命,多少适应了上述的发展,一度颇具整合能力。在群皆惶惑之时,“民族”的回归及其与“国家”的结合,似乎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出路,却又是一个充满了紧张的进程。北伐前后国家主义派和民族主义派的殊死对立,在一定程度上隐喻着也揭示出外来共同学理背后的取向紧张。而“国民”或“民族”的“内化”,又使得在近代中国政治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民族主义,始终带有潜流的性质,与吸引了大量读书人的社会主义在思想界广泛而明显的影响力和实际政治领域表面的无能为力现象,适成鲜明的对照。
在北京政府时期,国民党潜意识中视中央政府为“他人”的,故特别强调各省的“独立”及地方自治。北伐后国民党自己执政,新政权很快开始了清廷当年曾欲实施的“中央集权”努力,国家(state)开始向基层挺进,赋税成倍数激增,这些都是至少千年以来甚少见到的现象;至于从政治到生活都试图全面“党化”的尝试(“党化教育”即一鲜明表征),更是五千年未有的新现象。
20世纪20年代国民革命带来的转变,很多是根本性的,尤其政治伦理和政治运作模式都发生了剧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北伐前后的“民国”,是两个很不一样的“民国”,不妨分别看待。尽管那时中央政府实际控制的省份不多(更宽广的区域是通过“易帜”实现统一的,故中央号令所及的程度不一),其更欲有所作为的积极态度则此前少见。在新的政治伦理之下,“国”与“民”的关系再次面临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