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坪洋镇
明朝,西厢有罗营、潭坑、金坑、黄坑村、岗背村(大东、布尾)属坪洋范围。
清朝,北厢有岗背、下潭坑、上潭坑、金坑堡属坪洋范围。清同治年间,岗背堡,城北五十里,有小村6个:大平湖、石街下、横岗背、张坑田、布尾、岗背(有岗背墟);下潭坑堡,有小村3个:下潭坑、罗营、国泰岩;上潭坑堡,有小村4个:大坪心、韭菜坑、东山、布尾;金坑堡,有小村10个:李屋角、黄渡水、塘背、徐坑口、半岭张、徐坑尾、寨下、桅杆下、长坑、柏树下。
1922年至1932年,属罗岗区;1933年属第十三区(罗岗区);1937年属第六区;1941年属第六区;1946年属第六区。坪洋各村属第六区罗南乡。
1949年5月18日兴宁解放后,全县设16个区,坪洋属罗岗区。
1950年4月,全县16个区并为9个区,其中有罗黄区、大南区。同年4月底,又改划为11个区,区用序号数取名。长坑、金坑、坪光、坪梅属第五区(浮岗)。潭坑、下大塘、潭角坑、大坝里、颜仁堂,称潭坑乡,当风岭、布尾、东山、甲下、官步前、大坑、罗营、岩背称大东乡,潭坑乡、大东乡划入第四区(大南)。
1951年10月,全县划15个区,撤销大乡,分设181个小乡。第四区(大坪)辖:吴田、布岭、坪中、白云(屏汉)、祠堂、咨洞、潭坑、大东、河岭、兰亭、坪南11乡。坪洋乡属第五区(罗岗区)。
1957年1月,撤区并乡,全县建立26个大乡,下设183个小乡。坪南乡(乡址兰亭)辖坪南、河岭、兰亭、大东、潭坑、坪洋(原属罗岗区)6个小乡。
1961年7月,将原坪洋乡、潭坑乡、大东乡合并成立坪洋人民公社。下设长坑、金坑、坪梅、坪光、大东、潭坑、友联、营丰8个大队。
1966年,坪洋公社8个大队合并成5个大队(金坑、坪联、大东、潭坑、友联)。(https://www.daowen.com)
1976年,坪洋公社下设长坑、金坑、坪光、坪联、大东、潭坑、友联7个大队。其中金坑大队分为金坑、长坑大队。坪联大队分为坪联、坪光大队。
1983年11月,撤社设区,成立坪洋区。
1984年6月,撤销区以下的生产大队建置,设立小乡,坪洋区辖:金坑、坪联、大东、潭坑、友联5个乡。
1987年4月,坪洋区改设为坪洋乡,下辖:长坑、金坑、坪光、坪联、大东、潭坑、友联7个村。
1989年,改村民委员会为管理区办事处。
1993年9月,撤销乡建制,坪洋乡改称坪洋镇。
1999年3月,撤销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民委员会。坪洋镇辖长坑、金坑、坪光、坪联、大东、友联、潭坑7个村和坪洋居委会。
2004年11月,坪洋与大坪镇合并,称为大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