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供电所

八、供电所

大坪、坪洋供电所业务和经济核算隶属于兴宁供电公司。1957年,大坪有一区办综合厂的发电车间,其时仅有1台45马力的柴油发电机组,以供圩镇照明和个别动力用电,年平均发电量仅3.9万度。1976年10月,大坪、坪洋联通国家电网后,即建立供电所,负责管理用电安全。1978年,大坪分为三个公社,分别设大坪、吴田、兰亭3个供电所。1983年10月,三个公社合并为大坪区,吴田、兰亭供电所隶属大坪供电所分所。1999年11月,对农村乡镇供电所实行“两改一同价”,各乡镇供电所由兴宁市供电局收编,同时,吴田、兰亭分所,并入大坪供电所,供电所更名为兴宁市供电局大坪供电营业所。2008年6月,坪洋供电营业所并入大坪供电营业所。

2O08年11月,南方电网接管市县以下供电企业,兴宁市供电局大坪营业所从而成为南方电网最基层的供电管理单位。接管时,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全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供电管理工作日益规范化,实现计算机收电费。(https://www.daowen.com)

历任负责人:刘伟连、罗美伦、周新兰、钟国辉、陈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