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012年,乡镇机构改革成立大坪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包含原有的:农业站、林业站、水利所、畜牧站、经管站、农机站、乡镇企业管理所等7个站所管理职能。2021年,根据大坪镇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要求将生态发展服务中心更名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水务服务所牌子)。主要工作任务是:参与制订与实施本镇种植业、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发展和技术推广计划;做好农业新技术的示范和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林业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做好畜牧兽医和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工作;做好林业病虫防治、野生动物、渔业资源的保护或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耕地地力补贴和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的登记发放工作;承担农机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综合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饮用水工程管理、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管理,做好防火、防汛、抗旱、防风、河库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贯彻实施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协助做好规划管理、农村建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房屋拆迁、集体土地管理等工作,抓好建筑管理等公共事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镇容景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历任负责人:黄凯波、刘华伟、罗超华。
农业站
1955年,设立区农业站(即农业技术推广站)。1987年,分别称为大坪镇农业站,坪洋乡(镇)农业站。2004年11月起,大坪、坪洋两镇合并后,为大坪镇农业站。主要职能是: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的领导下,按照服务于“三农”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渔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质量的改善;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组织主管行业的新技术、新良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拟订农业、渔业技术推广规划和组织业务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指导农作物病、虫、鼠害、螺害等的防治工作;负责土肥监测、土壤普查以及指导中低产农田改造,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997年,被评为广东省先进农业站。2000年,被广东省农业厅评为达标农业站。
1983年后,大坪历任负责人:陈天来、吴新华、钟志明、何宏新、朱碧锋、黄远栋、刘华伟、黄玉文。
坪洋历任负责人:陈福彬、陈泉云、刘华伟。
林业站
1964年,大坪公社成立林业工作站,大队办有5个林场(朱坑青年林场、布骆蕉林场、岭河阳光林场、岭河云松林场、龙塘建山林场),共管理4200亩山林。
1969年,林业站编制扩大,设站长1人,林业员2人。1975年至l977年,成立造林民兵团,在吴田设造林指挥部,进行大造林、造大林。这一时期,林业站改为公社采育场,中心工作不仅在布骆、吴田、小碰一带成片造杉,还在全公社范围内规划兴办林场,有大福林场、鼎湖山苗圃场、钳口陂林场、佛坳林场、朱坑林场、八斗种林场等。另外,坪洋公社兴办有山塘背林场、吊古塘林场、料山林场。1978年,行政体制改革,大坪分为三个公社,大坪公社林业站由罗永海负责,吴田公社林业站由朱祥召负责,兰亭公社林业站由朱彩胜负责。工作重点以造林绿化为主。
1981年至1982年,林权制度又一次重大改革,林地管理责任落实到户,重新核发山林证。
1983年,撤社并区,改称大坪区林业站,编制上进一步扩大,设站长1人,林业员6人,专业护林员47人,业余护林员30人,中心工作以造林与护林为主。另外,发展经济林,大力推广种植紫胶树,增加经济产值。
2004年11月,大坪、坪洋两镇合并后,称为大坪镇林业站。林业工作重点是森林防火工作。同时,林业站按“因地制宜”的条件,实行招商引资,发动种植油茶4万多亩。2008年后,林业站按中央、省、市的文件精神,再次对各农户重新核发山林证,明确山林使用权。
大坪历任负责人:朱祥召、罗永海、袁映中、黄粦、朱炳良、杨于方。
坪洋历任负责人:杨玉胜、李庆良、杨召卿、杨于方。
水务所
1981年,设立水利水电管理所,1987年被收编,属兴宁县水利局和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的事业单位。2004年11月,大坪、坪洋两镇合并后,称为大坪镇水利水电管理所。2012年,机构改革人事编制下放乡镇。2013年,加挂大坪镇水务所。
其职能是:组织研究和拟订全镇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有关专业性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镇的水利水电资源,加强计划用水管理,防止水质污染,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违规案件;主管全镇范围内的防汛、防风、防旱的日常工作;搞好本镇水库移民公益事业;主管全镇水利基本建设和工程管理。
大坪历任负责人:朱捷宏、丘晋尧、陈善荣、陈浪清、黄凯波、袁雄剑、朱炳良。
坪洋历任负责人:陈浪清。(https://www.daowen.com)
畜牧站
1958年,设立大坪畜牧站,站址设在大坪礼堂对面,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两层木棚,畜牧技术人员6人,负责大坪公社畜牧兽医工作。1976年,迁到下新街山边,建筑面积450平方米,站内设有会议室、病疫隔离室、解剖室、小鸡孵化室等,全站有畜牧干部、技术员10人,负责全镇的畜禽防疫、检疫,耕牛保障和医疗等工作。
坪洋畜牧站建于1962年,设在坪洋官步前,办公用地面积80平方米,技术人员3人。1965年迁至坪兴街,办公场地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有会议室、中药房,还有不少医疗器械等,负责全镇畜牧兽医工作。
2005年,大坪、坪洋两镇合并后,称为大坪镇畜牧站。2007年,畜牧站工作人员纳入大坪镇人民政府管理。2012年,编入大坪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畜牧站办公地址设在大坪圩大新街,站址建筑面积350平方米,畜牧技术人员4人,负责全镇畜牧工作。
大坪历任负责人:肖佛云、袁松先、杨松茂、刘汉皇、朱汝方、练碧辉、杨万宁。
坪洋历任负责人:杨兰卿、陈海星。
经管站
经管站是镇级较早设有的部门之一,在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就专门设有经管委员,后来成为农委(2002年5月后为农业局)下设的基层站所,是指导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镇级重要部门之一。主要职能是: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和核算,了解和掌握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统计农民收入,做好联产承包责任制和责任田的调整,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等。
历任负责人:刘亚芳、黄添文、黄远栋。
农机站
1973年,分别成立大坪公社和坪洋公社农机管理服务站(简称农机站)。1983年,改为大坪、坪洋区农机站。1987年,分别称为大坪镇农机站、坪洋乡农机站(1993年后改为坪洋镇农机站)。2004年11月起,大坪、坪洋两镇合并后,称为大坪镇农机站。
大坪镇农机站本着“以农为主、综合服务”的方针,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积极推广适合的先进农业机械,做好有关农机的咨询、管理和补贴服务,提供驾驶技术、机械维修的培训业务,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监管工作,正确处理好农机事业和农业经济的关系,不断加强农机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2001年、2003年,被评为兴宁市先进农机管理服务站。
大坪历任负责人:罗晋光、周坤泉、黄远栋、黄玉文。
坪洋历任负责人:陈锦泉、杨锦泉、黄梅林。
乡镇企业管理所
大坪镇乡镇企业管理所又称乡镇企业办公室,是大坪镇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1958年,设立大坪人民公社社队企业管理办公室。1987年4月撤区设镇(乡),设立大坪镇乡镇企业办公室、坪洋乡乡镇企业办公室。1992年12月,按照兴宁县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乡镇企业管理所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坪、坪洋均成立“乡镇企业管理所”,人员编制属于兴宁乡镇企业局。1993年,改称坪洋镇乡镇企业管理所。2004年,坪洋、大坪两镇合并后,称为大坪镇乡镇企业管理所。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和帮助辖区内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填写辖区内乡镇企业各种统计报表,按期统计、审核、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乡镇企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乡镇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认真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大坪历任负责人:杨仕洪、罗美伦、袁雄剑、黄伟良、何宇金。
坪洋历任负责人:练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