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征兵工作
2026年01月15日
三、征兵
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做好征兵工作。初期,由兵役局负责,后由人民武装部管理。每年征兵,应征青年自愿报名,经健康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后,确定应征入伍。1951年,大坪10多名青年应征参加赴朝志愿军作战。20世纪60至70年代,大坪武装部积极发动优秀青年应征入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征集任务。1980年后,应征青年重在现实表现和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983年以前,新兵交接由部队选派干部、医务人员接收。1984年,简化了送兵程序,采取以征兵办派干部把征集的新兵送到部队和个别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办法,由送兵干部向部队介绍新兵的政治、身体、思想和特长等情况后,办交接手续。1985年开始,又由部队派干部接收新兵,新兵到达部队后要进行体检复查,发现身体不合格者在45天内、政治不合格者在80天内退回原单位。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征集兵员时间由春季改为冬季。2013年后,同时征集时间又改为夏季征兵,兵员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征集一定比例的大学生入伍。历年来,大坪青年视应征入伍为“保家卫国”的神圣使命,每年征兵都踊跃报名,为部队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