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代表选举
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和颁发第一部《选举法》,规定乡区一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1954年4月,大坪各乡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在选举乡人大代表时,均实行等额选举。本次选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人口普查结果进行选民登记和审查选民资格,选出第一届人大代表,选民数参选率91.9%。1957年1月,大坪、坪南乡分别组织选出第二届人大代表。1958年4月,进行第三届人大代表选举,选民数参选率94.4%。1960年8月,进行第四届人大代表选举,选出公社人大代表150人,选民数参选率94.3%。1963年5月,进行第五届人大代表选举,选出正式代表537人,其中女代表154人,选民数参选率93.9%。1966年后,因“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中断普选。1978年制定颁发的第三部《宪法》规定,重新恢复和健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80年底,大坪公社举行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选出人大代表101人,其中农业人口代表75人,占代表比例74.3%;非农业人口26人,占代表比例25.7%。代表中,妇女代表17人,占代表比例16.8%;青年代表24人,占代表比例23.7%;非党员代表23人,占代表比例22.8%。各阶层、各系统包括农业、财贸、文教、卫生、社队企业、烈军属、复退军人和华侨港澳同胞家属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吴田、兰亭2个公社举行第一届人大代表选举,本次选民数参选率92.58%。1984年4—5月,大坪区各乡分别进行第七届人大代表选举。此后至2002年,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为3年,人大代表数额以40名为基数,每1500人增加1名代表,代表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各界代表有一定比例数。
1987年3月,进行第八届镇人大代表选举,选出人大代表81人,其中妇女代表17人,占代表比例21%,各阶层、各战线、各系统具有一定比例的代表。1990年3月,进行第九届人大代表选举。选出人大代表85人,其中农村代表71人,知识分子2人,干部12人,妇女代表21人。1993年3月,进行第十届人大代表选举,选出人大代表88人,其中妇女代表18人,知识分子代表4人,党员领导干部9人,非党员代表34人。1996年3月,进行第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1999年2月,进行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选出人大代表76名。2002年3月,进行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选出人大代表77人,其中,党员代表45人,妇女代表14人。
2006年8月,进行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本次选举是大坪、坪洋两镇合并后的首次选举,选出人大代表87人。此后,人大代表每届任期改为5年。2011年8月,进行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选出人大代表87人。2016年8月,进行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选出人大代表87人。2021年9月,进行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选举,选出人大代表96人。其中,中共党员59名,占代表总数61.5%;妇女代表42名,占代表总数43.8%;党政群机关干部代表12名,占代表总数12.5%。代表文化程度方面:大专以上学历34名,中专、高中学历55名,初中学历7名。年龄结构方面:35岁以下19名,36岁至55岁68名,56岁以上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