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五”时期
(1979年至1985年)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方针,逐步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农业生产资料(如化肥、农具等)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开始流通。
全面落实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先是由十几户到几十户的生产队分成几户为一个作业组,以组联产承包,实行“三定一奖”(即定工、定产、定成本、超产奖)责任制。随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期由三年、五年、十五年延长至三十年不变,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同时,进行山林体制改革,把山林划分给农民作自留山和责任山,分户包干管理,颁发了山林证,大大调动了农民管好山林的积极性。(https://www.daowen.com)
贯彻和落实“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改革工商业管理体制,增加商业网点。
允许个体、私营商业进入市场,开始解决过去流通环节多、经营方式僵化、商品严重匮乏的问题,由食油、衣料、猪肉凭票,圩镇居民户口粮凭证以及单车、衣车、手表等凭分配的状况,逐渐变成敞开供应。粮食、物资、供销、商业等部门逐步进入市场流通的主渠道,出现从统购统销到万家经商的大好局面。
至1985年底,大坪区有农械修造、铸件、铁木农具、缝纫、文化用品、供电、建筑工程队、煤矿、萤石矿、综合加工厂、酿酒厂、竹编工艺厂和商业门市等。区办企业17间,乡办企业28间,合作性企业26间,个体办企业1398户。从业人员2449人,其中区办企业365人,乡办企业150人,合作办企业141人,个体办企业1793人。区办企业总收入361.1万元,比1978年增长25.3%。企业利润28.4万元,企业完成税收1.8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36.58万元。坪洋区新办2个炼铁厂,共计区办企业13个,包括农械厂、服装厂、酒厂、建筑队等,乡办企业10个,联户办企业22个,个体办企业70户,其中区办企业369人,乡办企业35人,合作办企业135人。上市产品由1978年100多种增加到400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