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业贸易

二、商业贸易

大坪地处山区,离兴宁城区有29公里,至罗岗圩镇亦有15公里。1949年后,逐步开通公路、乡道,交通条件有所好转,商品交流逐渐频繁。1994年修筑西北线水泥硬底化公路后,来往大坪、罗岗、兴城等地的车辆日益增多,圩场设施建设加快,商品流通变得更加活跃。

明初,兴宁先后设立12个圩场,大坪圩场是其中的一个。1949年前,大坪圩有百货、布匹店9间,水果干货铺13间,药材门店5间,当铺4间,猪肉店2间,其余多是中午餐伙食店。在兰亭设有兰亭井街,设有百货、布匹、药材、水果、杂物、猪肉摊等店铺10多间;朱坑村设有经营百货、布匹、京果、日杂、药材的店铺3间。当时的商业是由私人经营。大坪圩原来仅有一条直街,两条横街,后来逐步拓展,经营规模和范围也不断扩大,并设有牛、猪、鸡、鸭、粮食、饲料、柴草、竹木交易行(场所),商品种类不断增加。

坪洋向来无圩场。1949年前,商业经营较少,仅有官铺前瑶记、祯记、湘记及桥店里几间京果店,当风岭有清合、锦盛祥中伙安宿店,有潭坑义成泰、善奎零售京果店。农户多数到邻近集市买卖,有2家小农户到农村购买生猪宰杀后到官铺前出售,另有祯记兼卖成衣、卫生衣等商品。

1950年后,大坪区政府发动农户自愿入股,先后办起咨洞、白云、吴田、兰亭、朱坑等消费合作社,每股投资20斤稻谷作股金,入股农户可凭证九五折优惠购买商品。消费合作社由民主推选5人负责各项业务,成为大坪供销社的前身。

1952年,正式成立大坪供销社,隶属于兴宁县供销社,是集体性质的商业,开设有百货、布匹、缝纫、农具、日杂、药材、收购和粮食代购等营业门店,当时供销零售额占社会总额的25%,但对稳定市场起到良好的作用。

1956年,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限制、利用、改造”三大政策。大坪供销社接受一部分私营商店进行公私合营(含部分小商贩)。经过清产核资,资金、人员实行统一调配,按社会主义原则进行经营。当年,大坪供销社有门店21间,有4001户农户入股,共21000股,股金总额26366.9元。1956年10月至1959年,供销社利润仅2100元。

1961年,坪洋公社成立后,先是建起坪洋公社食品分站、粮管所、供销社等,初步形成一条小街当风街。供销社设有经营布匹、百货、文具、京果、副食2个柜组,另设生产、日杂、收购部各1间,年营业额10.8万元。(https://www.daowen.com)

至1977年,大坪公社已建立供销购销站、代销点14间,同时,组建兰亭、吴田2个中心购销站,供销社已成为农村商业工作的主渠道,对支援农业生产,繁荣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坪供销社的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发展。1983年,各店组试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打破官商作风,发展横向购销活动,同时,进行扩股、入股和股金分红,全区入股农户扩大到8085户,新入股1018股,股份额13011份,股金34033元,发放1981年至1982年度股息金2664元。1983年,全年实现纯购销售额1206.7万元,其中农工具1164040件、化肥33686.1吨、农药92.81吨。

1996年后,大坪镇加强圩镇建设,投入348万元,进行圩镇开发建设,建设门店82间,兴建公厕,对老街全部进行水泥硬底化,并打通一些闭塞街道和安装路灯。规划新建农产品市场和工业品市场,经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1952—1985年大坪供销社经营情况统计表

图示

续表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