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纪律监察
2026年01月15日
第五节
纪律监察
党的纪律检察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1990年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由纪检委员兼任。1990年3月,大坪镇第八次党代会、坪洋乡第七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其具体职能是:围绕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保证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在维护党纪政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好来信来访举报处理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对政府的重大改革措施、行政、经济决策的实施情况和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检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镇(乡)纪委初建时期,紧密配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采用通报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举办纪律教育展览等形式,在各种政治运动中对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1992年起,镇纪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在每年7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实际对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对“减轻农民负担”“收支两条线”“治理学校乱收费”以及建筑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如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定期进行党纪检查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廉政自律制度、民主评议行风制度等。通过抓教育、抓执纪、抓改革、抓监督,对党风政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格查处违纪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990年起,大坪镇历任纪委书记:朱远均、罗云辉、苏严松、周秋生、黄益义、黄任文、巫远清、朱碧锋、黄梅霞、杨伟南、罗伟南、何远兴。
坪洋镇历任纪委书记:杨汉华、陈福彬、曾子平、邹自忠、何复荣、黄任文等。